程世平:警惕微信舆论场中的“舆论暗潮”(2)

程世平:警惕微信舆论场中的“舆论暗潮”(2)

微信舆论场的引导策略

在传统媒体的视域下,舆论是可以测量,这就意味在传统媒体视域下的信息传播是“看得见的”,其引导的难度也相对较小。而微信舆论场出现以后,独特的生成机理和信息传播特点,决定了其虚拟性更强,引导难度更大。立足于当前微信舆论场的引导困境,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加强对微信舆论场的引导,让微信舆论场回归理性,积极引导社会正能量,为我国社会管理服务。

一是政府和主流媒体应积极建立微信平台,占领微信舆论场高地。基于微信圈的私密性,外部议题要正式进入微信舆论场,必须依赖于公众微信平台。2013年4月,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开始积极入驻微信平台;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网页正式开通政务微信,作为国务院信息发布的平台之一。由此可以看出,当前无论是主流媒体层面还是政府层面,都在积极创建公共微信平台,以有效引导微信舆论场。但这些还远远不够,很多基层政府并没有开通政务微信,这不利于发挥基层政府在微信舆论场中的引导作用。⑦由此,基层政府应与时俱进,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微信平台,并在公共微信平台及时回应微信用户所关注的焦点问题,针对符合公共价值观的微信信息,可以进行转发。

不仅如此,作为政府和主流媒体而言,还需要树立“领地意识”,积极主动设置议程,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之时,迅速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发布真实、准确的消息,用政府的政策议程去引领媒介议程,第一时间占领微信舆论阵地。与此同时,政府与主流媒体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政策议程与媒介议程的互动,引起微信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场的共振,进而有效引导微信舆论。比如在APEC会议召开期间,“APEC蓝”在习近平主席讲话中被提及,政府就可以以此为契机,将“APEC蓝”设置为微信议程,由此可以引发微信用户的关注,进而引起其对于环境保护的关注,此举可以有效地引导正面舆论。

二是明确引导主体,健全微信舆论场信息监管机制。整体上来看,目前我国政府虽然重视发挥微信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 积极开通了政务微信平台,但对于微信舆论场的信息监管还不到位,这给微信舆论场的引导埋下了隐患。在微信舆论场的引导过程中,政府与微信运营商无疑应当承担起引导主体的责任。对于政府而言,可以出台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以净化新媒体生态环境,为微信舆论场信息监管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法律法规中,可以明确规定微信运营商对于微信信息的技术监管责任,可以要求微信运营商通过设置关键字审核程序的方式,对微信信息内容进行自动过滤。对于微信运营商而言,对于比较偏激、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微信运营商应直接进行屏蔽。对于被转发很多次的微信信息,可以开启人工审核机制,审查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尽量避免谣言在微信舆论场的传播。除此之外,微信运营商还可以制定严格的注册用户审查机制,实施实名注册制,此举有利于准确定位微信舆论场的信息来源,也有利于微信用户做到“自我把关”,不随意转发虚假的信息。

三是注重发挥微信“意见领袖”的作用。与微博一样,微信舆论场中也有“意见领袖”,他们在引导微信舆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有效地发挥微信“意见领袖”的作用,也是新时期微信舆论场引导的重要突破口。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微信“意见领袖”理性舆论观和价值观的培育。可以对微信“意见领袖”加强媒介素养的培养,督促他们在表达诉求之时,采取合理的方式;针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不随意评论,让其在微信舆论场坚守基本的媒介道德准则。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其信息发布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在微信舆论场,完全依赖于“意见领袖”的自律显然难以发挥其在引导舆论中的作用,还必须对其信息发布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对其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对其所发布的微信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如此才能从技术层面避免“意见领袖”在微信舆论引导过程中的失控。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