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治理更有水平(2)

如何让治理更有水平(2)

2.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新格局

主持人: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体现了执政理念的飞跃。请结合实践,阐述如何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国家治理。

董振华: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我国的治理模式要从传统的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就必须把群众观点、人民利益标准内化为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治理。

第一,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吸收群众意见、发挥群众力量的长效机制,将群众在利益表达、政策制定与评价等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地位予以落实。第二,要在社会治理中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鼓励社会组织承担适合的公共服务和其他事务,支持志愿组织发展以弥补部分政府“缺位”问题。第三,要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释放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四,要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群众的监督和评估作用,把对公权力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纳入制度体系。

燕继荣:从字面上讲,“管理”建立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二分的基础上,强调的是管理者主体的意志和行为效果,而“治理”是以问题为导向,关注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从现实情况来看,管理的主体主要是公共部门,集中体现为政府管理,而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多元共治。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治理”概念提升为执政党的施政理念以来,多元共治、协同治理的原则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应用,尤其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公共服务供给、基层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开通了公民个人和团体、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广泛参与的渠道,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提供了更多的实现途径。比如,建立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PPP模式、公益组织孵化制度、城市社区的自治化建设、农村社区的组织化自助化建设等。本着多元共治、协同治理的精神,推进政府乃至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改善,应该是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的方向。

龚维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努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分类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去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传统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二是大力推进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市场、政府和社会三者的关系。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改革以共青团、妇联和工会为代表的群团组织,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去年7月,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提出群团工作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要积极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四是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郑长忠: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开始实现自我组织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组织化更为便利。同时,人民群众对自身的需求与满足这些需求的方式也更为了解。因此,无论是基于国家发展需要,还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也不论是基于尊重参与权利,还是基于提高治理效果的要求,都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比如,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在社会参与积极性方面较强,在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性上都有较高水准,应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社会参与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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