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教师资格中的三重关系

理顺教师资格中的三重关系

全社会都在追求优质教育,好教师是办出优质教育的希望所在。什么样的教师是好教师?谁最有可能成为好教师?这是教师资格制度设计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我国从创立教师资格制度到试点,再到大多数省市区进入改革进程,历时近二十年。事随时迁,伴随新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产生的“考”“训”“育”,三者间的关系也已悄然发生了一系列微妙变化。从培养和选拔好教师的视角出发,只有认真研究和处理好“考”“训”“育”三者间的关系,让三者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显其能,相互协调配合,才能演奏出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和谐动听的优美乐章。

“考”是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关键

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和关键在于考试。长期以来,教师资格考试由各地自行组织,且只面向非师范毕业的申请者,而师范毕业生可免于考试直接取得教师资格。新的教师资格制度则要求师范生同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从而树立起了教师入职的第一道门槛。

为什么一定要“考”?它基于两个逻辑前提:其一,师范专业毕业生的供给量已经远远超出了中小学教师的需求量,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筛选机制来优胜劣汰;其二,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培养质量面临着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需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选拔好教师。

“考”只不过是一个手段而已,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其一,效度问题,即能否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只有围绕《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教师资格考试大纲》,坚持多元化的原则,不断变化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的有效性方能得到根本保障。一旦对如何组织和应付考试形成固定化的模式之后,其有效性就值得怀疑。其二,参与度问题,即能否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吸引过来参加考试。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甚至不是教师资格制度本身能够解决的,因为它涉及教师职业的社会吸引力。如果教师职业本身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即便有大量的应试者参加考试,除徒增制度运行成本之外,要甄别选拔出好教师是异常困难的。这就要求全社会真正重视教育、尊重教师,让当教师成为一个备受优秀青年人追逐的职业梦想。

“训”是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补充

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千军万马汇入了浩浩荡荡的考证队伍,教师资格培训的需求侧与供给侧双向共振,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教师资格培训市场,教师资格培训便应运而生了。一方面,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刚性要求,必然促成职前教师对教师资格培训的旺盛需求。师范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学习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在校学习的教育成本已经变成了沉没成本,只有继续增加教育投资,寻找各种培训机会,才能应对越来越专业化的考试,使投资产生收益;非师范生要取得教师资格,不参加培训也定然无法通过考试,尽管教师职业对非师范生的吸引力并不大,但至少可以增加一个择业机会。另一方面,教育培训机构敏锐地抓住了教师资格培训这一巨大商机,迅速抢占市场份额。无论我们对教师资格培训市场抱一种什么样的立场或态度,都不能改变业已存在的事实,它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必然产物,是市场规律的现实体现。

毋庸讳言,职前教师通过培训获取教师资格,培训机构通过提供培训服务获取收益,这是供需双方基于自身眼前利益而达成的博弈均衡。但从社会整体利益视角看,通过短期集中培训取得教师资格,是否能够真正为教师专业发展奠基,是否真正能够构成胜任教师职业的充分条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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