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

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

——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陈须隆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舞台上有力传递了中国对世界发展的美好愿景。日前,本报记者邀请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陈须隆深入解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陈须隆表示,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当前外交的最高目标和理念,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精髓所在,是对传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流派的超越,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最根本的外交理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您观察,“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外交理念,缘起何时?

陈须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产生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其直接起源则是2008年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后,各国开始有了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意识,并催生了G20这样的国际组织。新的时代条件呼唤新的国际关系思维。当今世界许多问题,一国无法独善其身,命运共同体意识成为时代所需。

在G20诞生后不久,中国提出要用一种蕴含着合作共赢、同舟共济意识的国际关系新理念,替代零和博弈、丛林法则等国际关系旧思维。2010年5月和2011年9月,中方分别在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关于促进中欧合作的论述中,提出了“命运共同体”思想。这便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最初的萌芽。

《中国社会科学报》:相对于具体的外交思想和实践而言,“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以说是一个根本的理念,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陈须隆:可以这么说。因为它更能反映当代世界和当代中国外交的特点,把其他许多外交思想都容纳进去。无论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还是新型大国关系、周边外交、新安全观、全球秩序观、“一带一路”建设等,都可以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理念之下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国在不同场合提出的一系列外交思想、理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来理解: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我国当前外交的一个最高目标和理念;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通往这一目标的路径;“一带一路”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中国全方位外交包括周边、大国、发展中国家、多边等不同层面相关的诸多外交理念则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具体贡献。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和平与发展的外交方针,特别强调合作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合作共赢二者紧密相关。共赢的“共”,在全球和人类层面,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此外,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关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包括今年杭州G20峰会上,我们强调同舟共济和伙伴关系,都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相关。

《中国社会科学报》:现在国内和国际上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不同解读。如何才能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这一理念?

陈须隆: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可以分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它是一个世界观,反映了中国对当今世界的看法。今天,人类生活在“地球村”,必须同舟共济、守望相助。虽然在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声音,极端主义、民粹主义、保守主义等倾向有所增多,但从实践上看,世界各国的相互依赖仍在不断加深,全球化仍是大势所趋。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的外交理念,也是中国对世界的未来愿景。

第二,它反映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实然的角度看,当今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国与外部世界密不可分、患难与共,中国与世界各国都是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一员。从应然的角度看,中国在自身的外交实践中,也积极致力于与各方携手,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可进一步细分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等不同层次的“共同体”。

对于如何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可依据不同地区、不同国别、不同国家的发展状况,以多领域、多层面、多速率进行构建。多领域——政治、安全、经济、文化、环保;多层面——全球、地区、次区域、小多边、双边、国内;多速率——根据各国不同发展情况,有的国家快、有的国家慢,要帮助和关照弱小国家、弱势群体,确保他们不掉队,体现了普惠平等的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虽然强调合作共赢,但并不否认矛盾和冲突。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免不了会有矛盾、冲突和挑战,需要我们运用智慧去应对。对于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分歧,要善于管控;对于违背根本原则的问题,则要坚决斗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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