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孟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由来与发展

朱孟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由来与发展

高度重视并强调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突出特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95年来,虽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本质特征不变,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具体内涵却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建党之初,党的基层组织的称谓并不叫作“支部”,而叫作“组”“小组”,党的二大党章规定:各组组织为“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1925年1月,党的四大第一次将党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强调支部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教育党员,吸收党员”,而且要时常利用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党的五大第一次在党章中将支部单独列为一章,并对支部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新的规定,强调“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并提出了支部的6项任务。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由于连队是部队战斗力的基础,是部队执行各项任务的基本单位,所以,把支部建在连上,加强了党与士兵群众的紧密联系,因而使部队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毛泽东说:“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抗日战争时期,党正式提出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1939年6月10日,陈云在《解放》第七十三期发表的《支部》一文中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式,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这样就必须建立起支部的基本工作,并分配和责成每个党员去执行。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在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机关和学校中成立的党的组织,要成为党在这个工厂、矿山、机关和学校等等群众中的“战斗的堡垒”。党的七大党章对其内涵作了总结和概括,明确了支部的4项任务。

新中国成立后,党员在我国各项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现。1956年,党的八大党章规定了包括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8项任务。其中,既对之前党的七大党章中有关支部的4项任务予以基本保留,又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对其任务予以增加。比如,包括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要“领导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发扬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劳动纪律,保证完成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并“同一切违法乱纪、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进行斗争”等。1977年,党的十一大首次在党章中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党章还具体规定了包括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的6项基本任务。这实际上就是包括党支部在内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基本特征与具体内容要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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