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锋:管仲改革——成就齐桓公霸业的物质基础

摘要:管仲很有才干,齐桓公也推诚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鲍叔牙这样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齐国大展其治国本领,拉开了春秋战国时期,与时俱进的社会改革序幕。在经济上,实行“相地衰征”的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在政治上,实行“参国伍鄙”制;在军事上,实行“作内政以寄军令”的制度,实行兵民合一,把行政组织和军事编制结合起来。管仲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齐国国力日益强盛,为齐桓公的霸业打好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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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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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很有才干,桓公也推诚相待,君臣相得益彰,加上有胞叔牙这样重臣的支持,管仲在齐国大展其治国本领,在经济、政治、军事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经济上,管仲实行“相地衰征”的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据《管子·乘马》记载,这一制度包括了两个内容:一是“均地分民”,一是与民“分货”。“均地”就是把土地分给各农户,国家和贵族不再保留公田直接经营。农户分到土地后,由一家一户独立进行生产,不再集体大规模耕种公田,叫做“分民”。“分货”就是征收租税。农产不再耕公田出劳役,就变为向国家或采邑主纳租税。至于税率,《管子·大匡》篇中“案田而税”的标准是“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比后世封建社会规定的十分取一的税率为高。管仲征租税最重要的还是按土地好坏征收。他把土地分为三大类:平地(包括丘陵地带)、山地和泽地,各类土地征税标准不同,这就是“相地衰征”。按土地好坏分等征收租税,农户负担比较平衡,不致畸轻畸重,生活生产比较安定,不致流亡,所谓“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

“相地衰征”在当时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在西周奴隶社会中,实行“国”“野”分治,住在国都和近郊的称为“国人”,他们基本上是统治族,住在鄙野中的称为“野人”,他们基本上是农业奴隶。“野人”没有人身自由,更没有土地所有权。他们被强迫在奴隶制的国家或贵族的土地上劳动。为他人劳动,生产积极性很低。到西周末期以来,奴隶主的土地上已是杂草丛生,所谓“田在草中”,“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奴隶制已无法维持下去。来自社会下层的管仲了解民情,实行这一改革,使耕者由被动变主动,较大地激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从而也使奴隶“野人”逐渐变成封建制下的农民。

在政治上,实行“参国伍鄙”制。“参国”就是把国都划分为士(农)、工、商三种居民区,使各类人聚居一处不相混杂。分士为15个乡,工、商各3乡,共21个乡。每乡2000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潘攀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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