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路径:四个强化
大融合需要大战略,大战略需要大思路。为有效化解矛盾问题、实现军民深度融合的总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强化大局意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战略规划、强化法治保障的战略举措,构建支撑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的四大支柱。
强化大局意识,就是要军地双方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地实施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基础工程,最重要的是厚植军民融合的文化土壤。现实中存在军民融合是“地方帮军队”“国防建设是负担”等错误观念,以及把军民融合作为拓展资源来源渠道等狭隘认识,事实上都反映出我国军民融合的观念有待转变。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教育、宣传等方法,深入开展军民融合理念、现代国防意识等教育,使军民融合战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改革创新,就是要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基础工程的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三大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国家层面建立四大融合机制,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三个体系,核心都是要根本理顺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问题。特别是近期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习近平同志任主任,从中央层面解决了统一领导军民融合组织体制缺位的问题,是有力统领党、政、军各方力量,破解融合管理制度“碎片化”问题的科学制度设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打好体制、机制、政策的“组合拳”,有效化解制约军民深度融合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
强化战略规划,就是要搞好经济和国防建设在各类规划体系中的有机衔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军民融合的微观主体、技术起点、经济体制、法治环境以及国际合作环境均有很大的差异性。这对我们的军民融合发展提出了特殊要求:推动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发展,我们应当实施“强力推进型”模式,即制定和实施坚强有力的战略规划,建立更为强大的战略执行力和政策推动力。全面加强军地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规划国家经济建设的“棋局”与未来军事领域的“战局”,把国家安全和发展锻造成体现国家利益的一块“整钢”。
强化法治保障,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当前,有关军民融合的法规建设比较薄弱。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法规,现有法律法规的有些条款也已经不适应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我们要加快军民融合综合立法进程,逐步构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军民融合的组织领导、运行机制、责任义务、配套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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