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
(2017年3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以上,竣工6万套;实现自住型商品房供地规模1.5万套以上。
主要责任单位:1.棚户区改造: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2.保障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3.自住房: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提高供热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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