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8.实施700个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2016年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663个村开展实际效果评估,并加强后续服务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政府
9.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平方公里。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0.继续整治提升城六区100条街巷胡同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政府
11.通过腾退建绿、拆违还绿等措施,新建10处休闲公园;在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等地建设增彩延绿科技示范区3处(10万平方米),示范应用植物新品种30种;完成林木抚育70万亩,建设森林多功能示范区10处。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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