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更需要用“爱护共享”来诠释

城市文明更需要用“爱护共享”来诠释

4月7日,北京朝阳区一ofo共享单车维修点“车满为患”,长约上百米的道路一旁堆满了数千辆等待维修的故障共享单车,有些地方的车堆超过2米高,据维修点工作人员介绍,该处自2月初开始,每天都会接收成百上千辆故障单车,而这个维修点还只是北京数个类似站点的“冰山一角”,除了爆胎,车胎亏气等一般故障外,更多的则是号牌被刮花、座椅、车锁及脚蹬丢失,甚至还有车轮丢失或整车损毁等人为损毁的情况(据4月9日《中新网》)。

从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几乎都能听到老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要爱护公物”,尤其是当有学生在课桌上乱刻乱画的时候,总会招来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的取笑。也就是从童年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很清楚“要爱护公物”这一最基本公共道德,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公家东西”也就成了不值得珍惜的代名词,甚至在遇到某些不顺心问题时,某些人也会故意用损坏公物来发泄出气。更有甚者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有损公德,在受到他人谴责时,还会以“又不是你家的”“多管闲事”等恶语来强词狡辩。“爱护公物”这一人人皆知的常识性道理,却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有了更明确衡量标尺。

很显然,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开放型的公共代步工具,属于“公物”,更由于为社会提供“共享”,或已经对使用者中存在不文明行为有“预知”,投入使用的共享单车不论是内在质量还是抗损坏强度都远远高于普通的家用单车,即便是最普通的“小黄车”,也比一般家用自行车要坚固很多,尽管如此,依然难以抵挡某些客户者的“野蛮使用”,更有故意刮花二维码甚至恶意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发生。如果随意乱停乱放给城市管理上带来一定影响,是一种无意识的不文明行为,故意损毁甚至恶意破坏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则不仅给共享单车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更是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涉嫌违法犯罪了。

从共享单车维修点“车满为患”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即便这种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很多,但要依法进行整治打击却也面临着诸多取证难题,再加上一辆共享单车本身的价值问题,即使抓到“现行”充其量也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而且这种处罚很可能还会带来后续更严重的故意损坏。实际上,共享单车数量庞大又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想做到对故意损坏的有效防范,几乎就不可能实现。因此,用法规制度和处罚惩处来确保共享单车不被恶意损毁,基本是“此路不通”,唯有通过普及和教育提升居民群众的爱护公物意识与相应的结果处罚相结合的举措,方能遏制人为损毁共享单车的严重态势。

有必要提出的是,共享单车既是现代城市共享生活的开始,更是一把文明素质的标尺,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共享产品和服务势必会越来越多,共享单车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共享企业的权利如何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甚至城市居民素质的如何,更关系到未来很多共享设施、设备的建设、投放和运营。而“爱护公物”这句在过去看起来有些“抽象”的传统常识要求,也会随着共享单车和更多共享产品的推出而变得越加具体和明晰。因此在笔者看来,我们有必要重新展开一场全民普及教育“爱护公物”的大讨论,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爱护公物、提高文明素质”的氛围,只有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素质修养并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和保持同步,共享单车人为损毁“修不过来”的苦涩与尴尬才能得到改变。

事实上,相比起任何一种“结实耐用”的共享单车,我们一般家庭购买使用的自行车都要“柔弱”很多,因为自掏腰包购买,车主不但爱惜有佳,不会随意乱丢乱扔,一旦被盗还会心疼不已。然面对崭新的共享单车,不少使用者却是一点也不“怜香惜玉”,完全就是另一种态度,实际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对社会缺乏责任感的具体表现,我们为节约粮食可以去倡导“光盘”,看了《人民的名义》可以去诅咒贪腐,然却对为社会提供共享的漂亮单车“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看到堆成山一样的被人为损毁的共享单车,让共享变成了“共损”,如果心里没有被触动,这与浪费粮食和贪腐又有多少本质上的不同?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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