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
重视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把党性摆在了更加重要而突出的位置,强调,“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在深化改革问题上,一些思想观念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共产党员不能用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党性原则,绝不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在政治原则上,党员干部要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在对待组织决定和任务安排上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同组织讨价还价。
讲党性要处理好自己与家人的关系。严于律己,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严格要求自己身边人、枕边人和自家人。这是检验党性强弱的重要试金石。
讲党性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员要讲党性、不搞派性,不搞小圈子和非组织活动,不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
讲党性要处理好业务职责和党员职责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不能用职业标准代替党性标准,不能重视业务培养、忽视党性修养。“第一身份”和“第一职责”的新论断,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内涵,唤醒了部分党员的党性观念,推动了党的意识的新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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