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努力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2)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努力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2)

摘要:军民融合本质上是一场深层次的制度变革,难在利益整合,也重在利益整合。任何国家推进军民融合,都是对相关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不断进行革故鼎新的过程。当前,要以扩大开放、打破封闭为突破口,以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为抓手,增加有助于强化资源共享、强化开放竞争、强化激励创新的政策供给,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破除制度藩篱和利益羁绊,构建系统完备的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以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深度融合的内在动力。

国家战略能力是国家组织、协调和运用国内外战略资源和战略力量,预防和应对各种重大威胁,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的能力。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能力,是将各种相互关联的军民力量集成为军民一体、总体增效的国家能力。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在军民分离格局下,军地各种单项力量尽管看似很强,但缺乏有效融合,很难聚合形成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能力。犹如“一麻袋土豆”,尽管单个土豆的个头很大,但缺乏力量聚合,拎起来之后将洒落一地,难以形成合力。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实现军民两大体系的需求统合、资源聚合、能力融合,将各种相互关联的军民力量和资源集成为军民一体、总体增效的国家能力,以同时支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最终构建起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针对这一特殊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了”“”“深”四字的工作要求。

字上下功夫,就是军民之间要统一领导、统合需求、统一规划、统筹资源、统一标准。“融”字上做文章,就是要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促进信息、技术、人才、资本、设施、服务等各类要素,在两大体系之间最大限度实现共享共用和渗透兼容。在“新”字上求突破,就是要创造性地把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与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探索军民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新领域,着力避免上下一般粗、简单模仿套用、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低水平同质化发展等现象。在“深”字上见实效,就是要彻底打通两大体系之间的封闭隔离,使军地优质资源能够深向彼此体系内部,最终收到“融入体系、激发创新、改造体系、重塑体系、催生新型能力”的功效。

三、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路径

立足国情军情,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路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国家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统一,善用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优势,既注重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等方面强有力的主导作用,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调动激发各方积极性、整合运用社会资源方面的有效作用。善于激发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优势,充分发挥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地方竞争试验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中央统一决策、部门分工管理、省级政府负责、地市级和县市级政府实施的分工合作体系和激励相容机制。发挥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两条腿”的优势,“做活、做强、做优”国有军工企业,毫不动摇地发挥国有军工企业的骨干作用;“做大、做精、做细”优势民营企业,毫不动摇地发挥优势民企的生力军作用。

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军民融合本质上是一场深层次的制度变革,难在利益整合,也重在利益整合。任何国家推进军民融合,都是对相关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不断进行革故鼎新的过程。当前,要以扩大开放、打破封闭为突破口,以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为抓手,增加有助于强化资源共享、强化开放竞争、强化激励创新的政策供给,坚决拆壁垒、破坚冰、去门槛,破除制度藩篱和利益羁绊,构建系统完备的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以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深度融合的内在动力。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法治对于军民融合之最大功效,在于降低组织协调成本,最大限度促进利益整合。加快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法律立法,以此为牵引,加快建立涵盖各领域各行业的配套法规体系,填补一些领域的法规制度缺项和空白,使军地需求对接、资源共享、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协同创新都具有刚性的法律法规依据。加快推进军民融合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军民融合发展理念不相符的条款和规定,消除相关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打架现象。鼓励地方在中央大政方针指引下,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的配套性法规和实施细则,以此全面提高我国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

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推动整体水平提升。近几年,经过坚持不懈的探索实践,一个以“六大体系”融合为主体支撑、以“新兴领域”融合为突破重点、以“走出去”融合为拓展延伸的军民融合发展布局渐趋成形。六大体系融合,着眼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无缝对接,建成军民深度融合的基础领域资源共享体系、中国特色先进国防工业体系、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军事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社会化体系、国防动员体系。新兴领域融合,着眼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谋取战略竞争新优势,聚焦海洋“远边疆”、太空“高边疆”、网络空间“无形边疆”,加快形成多维一体、协同推进、跨越发展的新兴领域融合发展布局。“走出去”融合,针对我国国家“利益边疆”超出传统意义上“国土边疆”的现实,着眼有效维护我国不断拓展的海外利益,统筹经济和军事走出去,着力提升维护海外利益安全核心能力,为我国海外利益拓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六大体系”融合是基础,是对军民融合发展进行的统筹安排和总体部署;“新兴领域”融合是战略制高点和未来引领,指明了军民融合发展的跨越方向;“走出去”融合是空间延伸和海外布局,从统筹国际和国内的角度,致力于增强军民融合的内外联动性、形成海外延伸的新格局。

强化刚性的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把体现全局利益的军民融合战略逐层分解细化为各主体的外在约束和内在激励,军民融合才能推得动、走得远、融得深。要加快建立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落实监管机制。要着眼于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整体质量效益,加快建立面向不同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评估和刚性考核,形成军民融合发展的鲜明导向和评价标准规范。

(作者王伟海,国防大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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