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李辉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话语出处: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指出,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学习札记:所谓“获得感”,意思是指人们在收获某种物质或精神利益后而产生的满足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提出,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社会建设要坚持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改革创新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的价值导向。

与“获得感”相近,是过去一直所提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幸福感”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获得感”强调的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客观“得到”,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而“幸福感”则更多意味的是主观感受,主要指的是精神方面。可以说“获得感”的提法更加务实、更加平易。如果不讲“获得”只一味强调幸福,就容易流于形式、流于空泛。此外,“获得感”的提出,使人民得到的利益有了进行指标衡量的可能。因此,在当下中国,“获得感”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温暖民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不仅创造了“中国奇迹”、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要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与令人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相比,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许多方面还有更高的期待。这主要体现在:与愿景性、目标性、原则性的“获得”相对应,人民群众对现实可见、可拥有、可支配的“获得”还有更高的期待;与物质利益的“获得”相对应,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方面的“获得”还有更高的期待;与享受发展数量的“获得”相对应,人民群众对生活品味、生存质量的“获得”还有更高的期待;与自己和自己纵向比较中感受的“获得”相对应,人民群众对与其他社会成员横向比较中感受的“获得”还有更高的期待;与政策性、机遇性、偶发性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相对应,人民群众对公正性、法治性、可持续性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还有更高的期待。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在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的要求,把时不我待的干劲与静水流深的稳劲结合起来,把“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结合起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在深水区中流击水,在攻坚期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每一项改革、每一项工作,真正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以改革突破引领新发展新常态、开创发展新局面。要切实加强深化改革措施系统集成,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体现到就业惠民、教育惠民、医疗惠民、社保惠民、扶贫惠民、安居惠民、安全惠民上,使人民群众过上更加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感受到公平正义、平安和谐、幸福快乐就在身边,让各项改革措施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改革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为推动改革发展凝聚最广泛的共识、积聚最深厚的力量,才能交出一份为发展助力、让人民受益的改革答卷。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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