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村级事务处于“监督真空”地带

别让村级事务处于“监督真空”地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强调,加强领导总结经验运用规律,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会议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实践,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是基层党委加强村干部管理的“侦察兵”,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影响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成效。从现实来看,有些村民自治的意识并没有被调动起来,对村干部的不法行为漠不关心;有些村民遇事能忍则忍;有些当选监督委员会的人不敢对村干部说“不”,致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出现“走过场”的问题,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越发显得力不从心,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起不到真正作用,使村级事务处于“监督真空”地带。

做聚焦主责、主动担当的“小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聚焦主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要履行好“小纪委”的职责,必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检举的检举,敢于“唱黑脸”、当“铁包公”,使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发生转变,发挥“前哨”作用,维护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遏制村干部不廉行为的发生。

当好群众矛盾化解的“调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平时要注重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群众之间有矛盾也愿意找他们化解,发挥在群众中说话管用、村情掌握熟等优势,着力化解群众之间,群众与村“两委”之间的矛盾。要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调处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热点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善于顺民意、听民声,把代表群众利益作为衡量村级组织及村干部履职的标准;要善于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学习、讨教方法,用真情感化群众。

建立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监督管理村“两委”的重要组织,延伸强化基层治理的手臂,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考核机制,对敢于监督履职的,作为“村两委”领导培养对象,对不敢监督的进行问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不是纸老虎,更不是装饰品,村“两委”要自觉接受监督,不阻挠不干涉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真正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0830/962634.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陕西富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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