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
《方案》共列出31项主要任务,包括“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改造、重点行业综合治理等。以往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往往出现预警分级不统一、应急措施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方案》明确提出,今冬一旦发生重污染,要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统一各预警级别减排措施、统一区域应急联动,并作出相应调整。
《方案》要求,科学判断每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完善预警分级、解除及打断判定等标准,将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调整为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同时,空气质量指数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12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
今年10月1日前,各地逐个排查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减排项目清单于2017年9月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全社会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当预测区域内连片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环境保护部将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要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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