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
连续“爆表”将约谈政府负责人
《方案》指出,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落点
10月底前北京散煤彻底清零
《方案》明确,今年10月底前,区域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其中,北京市30万户,为区域内煤改清洁能源数量最少的城市,河北省180万户,为煤改清洁能源最多的城市。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散煤彻底“清零”。
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地区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区散煤复烧。
对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