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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承伟: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形成有其实践基础,是来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又在实践中检验并逐步发展完善。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体系主要由其哲学基础、政治基础和丰富内涵构成,时代价值和意义既体现在指导国内精准扶贫理论创新、顶层设计、基层实践上,也体现在为全球减贫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上。

(一)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形成与发展

1.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末期,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提出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四下基层”等许多发展理念、观点和方法。其中不乏精准扶贫的理念,如: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是“弱鸟”先飞且飞得快和高的重要途径,等等。2012年底,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推进扶贫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思路、好路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找准突破口。要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开发生态旅游则搞生态旅游,真正把自身比较优势发挥好,使贫困地区发展扎实建立在自身有利条件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理清思路”“找准突破口”的论述,表明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已处于萌芽时期。

2013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他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2014年10月的首个“扶贫日”,习近平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加大扶持力度,善于因地制宜,注重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能动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2014年11月初,习近平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指出,当年苏区老区人民为了革命和新中国的成立不惜流血牺牲,今天这些地区有的还比较困难,要通过领导联系……,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这表明习近平同志将精准扶贫视为扶贫开发方式的新要求。

在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指引下,我国精准扶贫实践不断深入推进。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以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六项机制创新和十项重点工作。围绕该文件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特别是《通知》和《方案》的出台,将精准扶贫要求落实到行动与实施层面。

2.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发展和完善

2015、2016年,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逐步上升为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并不断丰富和完善。2015年2月,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向参会市县委书记提出“如何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改善老区老百姓生活”等四个问题,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

2015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要因地制宜研究实施“四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即通过扶持生产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2015年11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标志着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形成。会后,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施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战。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规划》系统阐述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以及产业发展脱贫等多项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脱贫的具体路径和方法。为贯彻落实《决定》,中央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百多项政策文件,表明以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的脱贫攻坚顶层设计“四梁八柱”基本完成。

(二)习近平精准扶贫的思想体系

1.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哲学基础

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毛泽东同志对党的思想路线的概括与体现,要求从实际出发,探究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进入脱贫攻坚阶段,中央对扶贫开发提出了更高要求(扶贫脱贫“不落一人”),同时扶贫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经济带动减贫效益下降),这就需要在农村贫困治理中坚持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原则,从实际出发,探析贫困现象的客观实在,探寻消除贫困的良方。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普遍联系与统筹兼顾。贫困问题的产生并非仅是贫困个体自身的原因,也与资源的拥有和利用、社会制度安排等相关。这就要求我们要用整体的角度去看待贫困和反贫困,既要从贫困者自身角度提出扶贫方案,也要看到贫困对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将扶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统筹安排,形成整体联动。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补齐“短板”,其中必须补好扶贫开发这块“短板”。

对立统一与重点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包含了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的统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从矛盾学说来看,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又具有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不同的矛盾和矛盾的不同方面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各自不同,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重点论强调分析和解决矛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习近平同志指出,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

2.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政治基础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在脱贫攻坚阶段,扶贫干预主体多元、资源投入大,有序、有效推进脱贫攻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力。党和政府领导和主导、多元力量参与是我国贫困治理的重要特色。党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是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政治基础,是形塑现有扶贫治理体制机制重要保障。政治的稳定和优势,转化为我国扶贫开发的规划性和持续性优势。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及长期坚持实施具有共同富裕性质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体现了我国在贫困干预上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脱贫攻坚阶段,脱贫任务重的省份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党政一把手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同时,向贫困村派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不脱贫不脱钩。

(三)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价值意义

1.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国内价值

扶贫理论创新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开发步入攻坚拔寨重要时期,贫困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扶贫理论创新迫切。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论指导价值体现在建构综合性扶贫治理、内生型反贫困理论等方面。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将条件差、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分类施策,实施“五个一批”扶贫开发路径,要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这就要求在反贫困理论创新中探索综合性扶贫理论,在深刻认识贫困问题复杂性的基础上,既要注重分析致贫的共性要素,以共性要素为依据,因地制宜探索多层次扶贫脱贫路径;又要考虑贫困个体致贫的具体因素,开展多层次、精细化的针对性帮扶。他指出,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增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贫困人口实现自我发展是扶贫的根本,要把扶贫与扶志、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建立长效脱贫机制。这就要求扶贫理论创新要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探讨培育贫困群众内源发展的治理机制,为实现贫困人口自我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脱贫攻坚实践创新的行动指南。脱贫攻坚时期,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庞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因素复杂,返贫现象较为突出,并呈现出结构化趋势。解决贫困问题,除了要下更大的决心和投入更多的资源外,更迫切需要合理、有效的贫困治理新方略。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的要求为脱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明确了工作目标;“六个精准”的论述为扶贫工作方式转变提供了方向和着力点,“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论述为扶贫工作指明了工作重点任务;对“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阐述为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建构等具有极大的指导价值。

2.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国际价值

习近平同志指出,在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弥足珍贵,要长期坚持。我理解,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国际减贫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实施综合性扶贫策略回应发展中国家贫困问题的复杂化和艰巨性。从全球范围看,致贫原因多元化、差异化普遍存在,贫困问题复杂性增加,面对复杂贫困问题时单一力量或单一减贫措施很难取得突破性成绩。在贫困治理中,以扶贫对象需求为导向、分类施策,采取和针对性扶贫措施,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对象需求有效衔接。注重扶贫的综合性与精准度相结合,制定综合性扶贫脱贫思路,实施精准扶贫和实现精准脱贫。

二是发挥政府在减贫中的主导作用,以回应全球经济增长带动减贫弱化的普遍趋势。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将加强政府引导和主导作用作为减贫成效提升的根本。在精准扶贫实践中,我国政府主导了贫困瞄准、贫困干预、脱贫成效评估等减贫全过程。除不断加大投入外,通过“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扶贫整体效能,激发强大的扶贫动能,构筑多元主体参与的扶贫格局。

三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的贫困识别机制,解决了贫困瞄准的世界难题。总体而言,国际的贫困识别方法主要有自上而下的识别方法(如个体需求评估法)和自下而上的贫困识别方法(如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方法),且在单独运用中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贫困识别是一项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的技术性工作,基层干部往往难以胜任贫困识别的专业性工作。在贫困规模庞大的情况下,采用一家一户的家计调查贫困识别成本高、耗时长,且难以排除贫困变动对识别精准的干扰。而采取统计部门抽样测算贫困规模、自上而下逐级分解贫困指标的方法较好保证了贫困识别的科学性。通过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等自下而上的识别机制,能提高贫困识别的群众参与度和监督效果,较好保障贫困识别的真实性。在习近平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下,我国逐步形成和完善了自上而下(指标规模控制、分级负责、逐级分解)与自下而上(村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精准识别机制,对国际减贫瞄准方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陈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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