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宇文利: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互促共生

【2017-03】宇文利: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互促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这一重要论述包含着文化与民族精神的关系,也引发了对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关系的思考。文化自信内在地包含着对本国本民族文化传统和文化现实的信任和认同,也包含着对优秀民族精神的激越和张扬。文化自信的当代建构,离不开对民族精神的提振。在提升当代中国文化自信的进程中,我们应当继承和发展优秀文化,唤醒并发扬民族精神的力量。

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的关系辨析

文化,就其狭义而言,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中的精神创造物,是与其物质、制度创造相对而言的精神层面的“思想遗留”和“实践印痕”,主要包括其思想传统和精神产物。就其广义而言,不论是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还是精神文化,所有文化都是民族实践基础上的创造物,它基于实践又超越实践,可以浓缩为精神又包含着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形成并积淀下来的思想与精神品质的综合,是凝聚和反映民族心理、意识、情操、意志的理想、信仰等道德品格、价值标准、社会规范的基本品格。民族精神蕴藏在民族文化之中,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在内体现民族的价值追求,在外展现民族的精神气质。

文化自信指的是一个民族群体在心理、思想和精神上对于本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各种成就的认可及由此展现为文化态度和文化价值上的自信,也即对本民族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自信,这种自信不是自负,而是基于文化自觉之上的对本民族心路历程和精神追求的科学体认。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探讨过文化自觉问题,他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在这种文化自觉的基础上,文化自信是对自身发展及其成果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生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民族文化独特性、实践优越感和精神生命力的认同。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自觉地省察到本民族文化的优秀并由此而生对自身文化的正向体认,既是民族文化自信的表现,也是民族精神自强的要求。在国际学术思想史上,德国思想家冯·赫尔德最早提出和使用了“民族精神(volksgeist)”这一概念,也较为深入地辨析了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民族精神的关系。在他看来,民族不仅仅是人类共同体,也是文化共同体。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精神,这种精神反映民族的禀赋和特质,也即民族精神。由于民族精神反映的是民族共同的心理意识和价值观念,它因此也成为民族文化的内核。伴随着民族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受民族发展进程中物质的、制度的等各种条件的限制,民族心理、意识和精神自然会随着历史变迁而发生变化。从宏大的历史视角看,与民族文化盛衰荣枯之变相呼应的,便是民族精神的起落扬抑。

从本源上看,文化自信来源于对民族国家在长期发展进程中所选择的制度、路径和思想观念的自信,而这种自信在民族的社会实践中的呈现形式又是多维的和多样的。它不仅不局限于对狭义的文化的自信,而是更多地展现为对民族国家中极其广泛的各种具有文化价值和文化意义的选择对象的自信。这些选择既可能是物化的,也可能是制式的;既可能是实体的,也可能是观念的。正是这些选择奠定了一个民族文化自信是否会产生、民族精神能否得到提振的基础。十八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史学家亚当·弗格森深入探讨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与国家选择之间的辩证关系,他曾经指出:“公共安全、国家的相对利益、政治制度(establishments)、党派的权利要求、商业、艺术,这些都是国家所关注的问题。在其中某些方面获得的优势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繁荣程度。在任何一个时期,人们在追求这些目标时所表现出的热情和活力是衡量民族精神的标准。当这些目标不再激发人们的热情时,国家也失去了活力。如果这些目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忽视了,国家势必会走向衰亡,国民也势必会走向堕落。”在作出独特选择并取得成就的过程中,民族精神不仅蕴含其中,同时也能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离开了民族精神及其激励,文化自信也就无从谈起。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品质的独特性、发展目标的指向性、民族力量的统一性和行动价值的恒定性既是构成并展现文化自信的要素,也是提升文化自信的价值要求。借此可以认为,文化自信依赖并涵养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支撑并熔铸文化自信。一个民族有充分而坚定的文化自信心,本身就是具有高昂民族精神的表现;反过来,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一旦得到振奋和激发,也必然会产生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心理和正向意识,从而凝聚并形成民族的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互促共生的历史进程

当一个民族呈现出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自信时,其民族精神认同度和民族凝聚力也势必会升高。反之,当一个民族严重缺乏了自信心,民族自信力薄弱,其民族精神也不可能高昂。从中外各国家民族的发展史中,我们均能够找到文化自信与民族精神之间存在着的两者同频共振、互促共生的事实和范例。例如,在西方,当罗马帝国的文明达到顶峰、罗马文化开始以传道者的身份向外部世界传播之际,罗马精神也正是旗帜高扬、鼎沸起涨之时,在东方的中国同样如此。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和优秀的文化,其文明和文化的传播也曾经震撼了西方世界。在长期封建社会制度中所形成的文化一体化和规制化模式下,尽管文化有一定的封闭性,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得到了延伸,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也得到了赓续。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只是在近代遭遇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时才开始出现裂隙和滑坡。伴随着西方工业文明和技术霸权的冲击,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在十九世纪中期后跌落下来,中国社会进入到了“万马齐喑”的境地,国力衰微、政治衰败、文化凋敝、民气不振。清末思想家龚自珍在《尊隐》篇中用“俄焉寂然”“鶡旦不鸣”描述当时沉闷死寂的社会情势。彼时的中国,民族精神萎靡不振,国人的文化自信心也丧失殆尽。由于时代观念和社会行为之间相互纠缠、互生共促的关系,毫无疑问的是,当民族精神不再昂扬高涨时,国人的文化自信也就失去了精神支撑;而当国人的文化自信心不再存在之时,民族精神也就难以张扬了。

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一部分有先见的人士在对比中国的落败与西方的强胜中意识到了唤起文化自信和振奋民族精神对于中华复兴的意义。从梁启超所思考的“中国之新民”到孙中山倡导的“用固有的文化作基础”、“恢复民族精神”、“用民族精神来救国”,反映了当时仁人志士的文化觉醒。文化救国是思路,但显然并不是最佳、最有效的选择。二十世纪前三十年的中西文化大论战,未能真正解决解救中国于水火、使中华民族脱离磨难、摆脱生存危机的问题。其中那些坚持文化保守主义和文化本位主义的知识分子,还有着捍卫中国传统封建文化的强烈意愿,甚至有守护封建道统和维持封建文化命脉的过激言行,终究不能持有健康的适时的文化自信观。林语堂明确地指出,应对那样一场革命性变革和战争,“光有那种古老民族的自负,很显然是不够的。如果中国获胜——我相信她准能获胜——那是因为新的民族精神大放光彩。……一种民族自信的新精神诞生了。不过,只有在战争开始之后,这种新精神的内涵力量和新的结构才变得引人注目。”适应于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必须是革命的文化、是除旧布新的文化,这种新文化对传统文化只能继承其民主性的精华、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

在轰轰烈烈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不仅被重新唤起,而且也得到了浴火重生。伴随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文化自信的增强,新的民族精神诞生而且在战火的洗礼中得到了升华。这种认识,并不是直到今天才发现的。在当年的革命战争进程中,有先见的人士就已经作出了预言和判断。譬如,鲁迅赞誉过当时挽救民族危机的那一批“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国的脊梁”。可以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也是中国文化的胜利。脱离开中国的文化传统、精神脉络和思维方式,中国革命决不能仅仅依靠别人家的药方治愈自身的痼疾,也决不能凭用人家文化来找到自身的革命道路。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寻找到一条不同于苏俄的革命道路,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化的成功之途。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探索中国革命成功道路的拓荒者,也是挽救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社会危机、重建中国文化自信的引路人。历史证明,革命斗争的鲜活实践恰恰是培育和锤炼革命精神的摇篮。总体上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与中国文化所发挥的效用是内在地镶嵌在一起的。尽管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民族精神的提振在时间节奏上并非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同时起步,但民族精神的自觉自醒和文化的自信自强却在革命进程中同频共振、互促互生,并得到孕育发展和砥砺革新。

由于实现了政治制度和社会发展模式的革命,新中国的成立大大解放了长期受封建主义压迫和近代资本主义剥削的劳动群众。伴随着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中华民族赢得了自由和民主,获得了空前的解放,中华民族精神也得到了极大的激扬和振奋。在全面拉开社会主义建设序幕之时,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也伴随着民族精神的高涨而开始增强。毛泽东同志科学地预见了这一趋势并提出了文化建设的任务,他早在1949年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就满怀信心地宣布:“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探寻并建设社会主义文化,遵循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致力于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的原则,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就,中华民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也随之高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建设也大大推进。改革开放所释放的巨大能量和所提供的巨大活力使中国的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都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大大促进了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转型与更新。由此,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国内兴起了一次关于中国文化走向的讨论热潮,中华文化自信的命题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被正式提将出来。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发展速度和节奏的变化,中国文化在古与今、中与外、雅与俗、新与旧、体与用等层次结构上所发生的碰撞与交融比过去更为剧烈、更为突出,文化的疏离性带来的民族精神的离散性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时至今日,多元文化交融竞争、新文化新观念新价值崭露头角的形势依然是当代中国文化领域呈现出的基本态势。

在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洞悉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方位、时代方位和世界方位,高度重视并系统地提出了新形势下提升中华文化自信的命题,标志着在新的历史高度和起点上的文化新觉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强调增强文化自信的问题,扼要指明了中华文化自信的历史源头、根本地位、实践基础、承载群体和科学支撑。概括地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文化自信的命题不仅在频度和强度上明显增加,而且也具有系统的理论关怀和显著的实践特征。他所提出的关于文化自信的要求,不仅强调了党在增强文化自信上的任务和担当,也强调了哲学社会科学与文艺对于增强文化自信的“载道”价值,凸显了当今时代中华文化自信所具有的国际视野和世界格局,展示了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可以认为,系统有效地解决好提升当今中国人的文化自信这一重要命题,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国家实力得到有效提升的现实要求,也是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本方向的内在规定。因为在文化自信的背后,不仅仅是对微观文化自身价值和水平的考量,也反映了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含量和文化品质的价值追求,包含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文化支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文化自信才是更基础、更广泛、最深厚的自信,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历史和时代命题的最精准的思想自信。毫无疑问,在当今多元变化的社会进程中,增强文化自信无疑也意味着再次凝聚和振奋民族精神,在已有实践基础上的再出发。

提振民族精神 提升文化自信

曾有前人指出:“所谓民族精神,就是一种民族的自信力,也就是一种民族的构成分子对于自己民族所生的一种信仰。”诚如斯言,没有自信怎么能够挺起民族进取的脊梁,没有信仰又怎么能够凝聚人们奋斗的意志?!历史的经验启示我们,在多元变化社会中提升民族的文化自信与提振民族精神是同程的、相融的,在文化建设和精神指引的方向上也是并行的、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说,什么时候中华文化复兴了、中华民族精神振兴了,中国才能真正算得上是实现民族复兴了。重建国人的文化自信需要在传承和提振中华民族精神中明确目标、把握特质和促进以文化人。

明确目标。民族精神代表了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目标,提振民族精神需要廓清和明确民族进步的目标。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我国有学者引用西方关于民族精神概念的解释说:“对民族精神,我们可以加一个暂时的定义:民族精神包括某种理想、愿望、信仰、思想和习惯的方式,这种种形成为民族情感的共同根据和目标,因之使民族的存在成为可能。”民族精神作为外化为民族气质的价值共识,是带有潜能和动力的精神矢量。其中,民族精神的潜能来源于同一民族中最大多数人的集体性的精神信仰和愿景,民族精神的动力则来源于其内生的价值指引力和行为驱动力。民族精神所凝聚的信仰,只不过是人们把未来的精神愿景和价值期许转变为现实进程中的笃念而已。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尽管代表了一种民族的精神信仰,但它并不是宗教,而是一种基于现实生活诉求的精神气质。这个解释就指明了民族精神所具有的目标价值。从古到今,大凡民族精神高涨、民族意气风发的时节,往往都是人们有了既定的实践目标并凝神聚气、团结一致地朝着该目标努力的时节;而当民心涣散、民气不振、民族精神低落离散之时,也正是该民族失去了共同进取的目标、失去了一以贯之的方向之时。要提振民族精神,实质上需要把民族精神所蕴含的目标发掘出来并确定下来,作为人们奋斗的指示和进取的方向。显然,民族精神所代表的目标并不是个体的、私人的、短小的目标,而是民族集体的、共同的、远大的目标。基于此,要提振当代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就需要为整个民族国家的发展设定好共同认可的发展目标。在这方面,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梦”就恰恰是一个适合当代中国人精神愿望和价值诉求的可行目标。由此,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中国梦”的内涵解释清楚,把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落到实处,把“中国梦”的种子真切而实际地播种到人们的心田中,转化为每个人的奋斗目标和精神动力,这是提振民族精神的重要选项,也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必由之路。

把握特质。民族精神包含着民族的文化特质与精神特性,这种特质即便在各民族间在名称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但在实质对象和具体层面上是有差异的,即所谓“名同实不同”。以爱国主义精神为例,尽管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提倡并重视爱国主义精神,但显而易见的是,他们所提倡的爱国主义的出发点、指向对象和具体实践方式都是有差异的,反映的恰恰是其民族精神的特质。民族精神特质往往以文化特质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知道,各个民族之间既存在着种族的生物的差异,也存在着文化与精神的差异。“凡‘文化生物行为’(cultural-biological-behavior)有差异,而生物因子无差异时,这种差异一定是由于文化的了。可称之为文化特质的差异。……文化特质并不只限于文化的物质方面,也包括文化中的知识、习惯、信仰、艺术以及一切待人接物的方法等。”民族精神所反映的民族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品质是独特的,但这种独特性不应成为本民族傲视或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的资本和凭据,因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与西方民族精神信仰特别是宗教信仰的单一性和排他性不同,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是一轴多体、多元复合的。提振民族精神需要在保持文化主体性的同时也容纳不同样态但有益有利的文化存在,从而提升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既不能妄自尊大,也不可妄自菲薄,而是善于在推己及人的基础上增强理解、包容和转化能力,实现“美己之美”与“美人之美”的有机统一。

促进以文化人。包含习俗、艺术、语言、宗法、道德、哲学等要素在内的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母体,也是培育民族精神的基本载体。提振民族精神需要通过发挥文化的作用、借助以文化人来牵引民众的信仰和力量。以文化人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用文化来归化人心、明确价值、统一思想和凝聚力量。以文化人的关键问题就是要弄清楚该用什么文化来化人,如何用文化来化人。对于该用什么文化化人的问题,答案无疑是明确的,那就是需要用吸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借鉴了可资利用的外来文化精粹的,那些真正能够代表本民族核心价值观、代表时代精神的先进文化来教化人、塑造人和培养人。至于该如何用文化来教化人和转化人,则涉及以文化人的途径和方式问题。就其一般状态而言,文化借助习俗和习惯的力量,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在日常生活和人际互动中改变接受者的价值观与精神取向。但是,从文化建设的视角看,要促进以文化人、提振民族精神,使民族精神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就要以积极的态度和有益的作为有意识地完善以文化人的手段与机制,促进人被文化感染和影响的进程。换言之,促进以文化人需要开展积极主动的文化建设和文化育人活动,这就需要处理好文化的主动引领与隐性影响的关系。众所周知,文化是具有引领性的,引领意味着超越和带动,但文化所要发挥的正向引领作用并不总会自发出现。因此,保持以文化人的目标性、超越性和示范性,文化建设者和教育者们就需要始终坚守文化品质、坚持文化质量,并且使优秀的文化作品走向大众,走入人们的心中,产生指引、激励和转化作用。在这方面,代表人民群众意志的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需要以高度负责的文化担当对先进文化予以界定、遴选和规范,也需要用可靠的体制机制保障先进文化始终处于文化传播和文化育人的上游。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林语堂.中国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3]鲁迅全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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