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早在1940年,毛泽东就提出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文化逐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供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为我们的“精神命脉”,是我们在世界文化中自立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还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发表讲话,详细列举了“民惟邦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数十种传统文化理念,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与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内容,“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应有之义。
文化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广大人民群众以及世界华人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传统美德、人文精神有着广泛的认同。《意见》指出:“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党和国家必须加强对文化工作的引导,阐释与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联系,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把人民群众对于传统文化的感情引导到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走上积极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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