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现代社区治理走向美好生活

推进现代社区治理走向美好生活

40年来的改革开放,实现了中国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不同地区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制约因素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回应基层治理的难题,逐渐形成了不同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模式。然而不同模式所呈现的“单一化治理”“碎片化治理”“打补丁式治理”的共同困境,也构成了新时代背景下深度推进社区治理系统设计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动力。如何在日益开放、流动的社会形态下系统构建中国特有的多元合作、导向协同优势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路径,成为新时代下塑造能够承载人们美好生活具象的社区的逻辑起点和可能路径。一般来说,有五个层层递进不断循环的推进阶段。

牵头。一般有三种发掘“社区领头人”的方式:其一,抓住关键少数,在社区中识别并培育具有威望有影响力的社区领头人。可以在社区自组织或者公共活动中寻找。自娱自乐的文体团队和志愿者队伍中有组织能力的领头人、社区中的老党员、退休的体制内人员、教师、国企中高层干部、私营企业主等,这些群体有潜力成为社区领头人。其二,抓住对公共事务最为关注、最具有改变能力的个体和群体。其三,以滚雪球的方式积累社区领头人。在社区举行一些公共活动或者开展一些服务项目的时候,将一次活动的积极分子积累并吸引或者转移到下一次活动和项目中,通过多次的面对面沟通和交往,将其转变为社区领头人,这样的方式尤其适合对于在职人士和年轻群体的吸纳和转化。

动员。这一环节包括三个方面:需求动员、组织动员和资源动员。其一,需求动员是指将社区居民明确表达或者内心期盼的改变动员出来,其关键是将抱怨、投诉、非理性的、随机的表达转化到理性的、正规的渠道上来,推动自下而上产生公共事务“议题”,并将这些议题作为设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项目的内容,更高层级的做法是引导居民组成小的团队和组织直接进行项目设计、撰写项目书,将居民诉求和社区项目正式结合。其二,组织动员是指推动居民的自组织化。在公共事务解决或者举办公共活动的过程中,启发引导居民成立自组织,着力动员两个层级的身份转化:首先是从社区事务的“旁观者”转变为“跟随者”,其次是从“跟随者”转变为“行动者”和“组织者”。其三是资源动员,是指吸纳更多的人、财、物进入社区,在社区层面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和空间等资源。这一层面可以借助社区调研、人口普查等的契机了解居民情况,建立社区“人才库”;绘制社区“资产地图”,重新规划社区的公共空间;建立资源平台,如社区基金会等,整合社区里的闲散资金,并吸纳基层政府、驻区企业、商户的资金,以项目运作的形式对接社区需求。

协同。这一环节是指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和社区内外协同的操作化路径的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打破行政地域所人为割断的属地之间的横向联系,实现资源的横向流动和跨区域配置。二是可以突破各类公共服务被切割为区域性公共服务的阻碍;更为重要的是党建的引领可以确保共建共治共享在合法合理的轨道上运转,防止共建共治共享的结果偏离最初的预设,降低社区治理的风险成本。这是因为,在社区内部,专业化和社会化可以成为提升社区党委共建共治共享领导力的突破口。三是可以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对社区活动进行重构,持续拓展退休党员发挥作用的公共空间,同时与“党员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相对接,让其能够自由发挥在专业、职业上的优势,为社区提供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另外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委、居委、业委、物业、社区民警”相结合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联盟和联席会议制度。在社区外部,需要融合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和优势。每一个主体各有其所擅长的领域也有其先天的弱点,协同的关键在于改变单一主体一直主导所带来的“失灵”问题。随活动的进行,应进行“权力点”的适当转移,如社会领域更贴近居民,相对擅长行动初期的动员,市场领域擅长行动过程中提高效率和成本收益的测算,政府领域了解政策,更擅长整合资源。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落地,可以通过强化区域化党建来实现,让这一平台走出虚化的状态并发挥实效。引导多元主体与社区治理中的痛点、难点、焦点对接。在具体的协同过程和事务解决中,夯实执政基础并润物细无声地提升党在共建共治共享中的领导力。

制度。这一环节是指制度调节下的规范而可持续的共建共治共享行动。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直接相关的制度主要由两方面构成:其一是制度,如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和出台的指导意见,其二是社区的“乡规民约”。前者需要公共部门不断地回应基层治理中的难题,并在政策的层面及时修正,提升治理能力和优化治理技术来保证对基层实践的指导力。在居民达成共识及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不断简化相关政策、审批及办理流程,让制度本身进行迭代优化,将基层的需求和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经过总结提炼成为顶层设计的重要参考。后者需要在解决公共事务过程中提炼。在乡村,“乡规民约”往往涉及村集体资产和红利分配等经济要素,其在乡村治理中的规范和调节作用无须多言,而在生产和生活相分离的城市社区中,其在建立和维持社区秩序上的重要性也需要强化。有效的乡规民约需要至少满足两个基本原则:其一,参与性,需要社区居民、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制定,协商过程和知晓程度亦是有效执行的关键;其二,相关性,需要符合本社区的特点并且与本社区的公共生活直接相关,使制度能够助益于社区公共事务流程的优化和公共问题解决效率的提升。

认同。这一环节既体现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的目标、成果,也关系到新的一轮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能否自发开启。社区认同感的塑造可以经由三个过程强化:首先,离不开居民的积极参与以及多元主体有效协同的公共问题的解决过程本身,同时可以通过数次面对面沟通和理性协商,达成共识,进而建立社区信任,营造有边界感的现代熟人社区,建立“兼顾私利”“活私开公”的新公共性,最终促进社区认同感的生成。其次,要引导和强化过程导向而非结果导向。多元主体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过程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在这一过程里,多元主体可以学习如何协调多方面的意见、如何有效率地开会、如何形成议题的“决案”、如何实施和如何监督,这一过程本身既是社区增能的过程也是社区归属感的形成过程和自我效能感的提升过程。最后,公共活动等社区仪式也是推动认同形成的有效路径。

综上,在新时代的背景和要求下,深度推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需要精细化设计既“牵头—动员—协同—制度—认同”,从而使“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区治理格局从理念走向现实,从美好愿望走向生活世界。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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