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玉栋:美丽乡村的源起、建设与思考(二)(3)

摘要:专家把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的“三农”政策分三个阶段进行阐述,并指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陆续有了“美丽乡村”的提法,比如: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陆续有了“美丽乡村”的提法。譬如,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随后,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广东省增城、花都、从化等市县从2011年开始也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2012年海南提出推出“美丽乡村”工程。我们仔细的分析了一下这些地方,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发展乡村旅游的。从这些定位我们也看到,当时这些地方提出的“美丽乡村”,与后面农业部提的“美丽乡村”在概念上略微有所区别。

2013年年初,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设立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正式把“美丽乡村”由个别地方推向全国。

一是政策支持架构,明确提出多向美丽乡村倾斜;二是科技支撑架构,提出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科院、中国社科院,以及各省农科院、农业院校等,都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都要参与进来,成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力量;三是组织管理架构,各省相应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部门。我们提出了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这个目标体系就是解决什么是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有哪些等基本问题的。

2013年的2月21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发布,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起点。通过各省推荐的形式,我们确立了1100个国家级的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并提出四项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强化主体;二是生态优先,科学发展;三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四是典型引路,整体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一定要以农民为主,主体也应该是农民,绝对不能是政府,更不能是企业。我们在搞试点的同时,不要忘记整体推进,照顾普通的村,让更多地老百姓参与进来,更多地关注他们的利益。美丽乡村建设一定要落脚在它得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它是能力的建设。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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