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玉栋:美丽乡村的源起、建设与思考(二)

摘要:专家把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的“三农”政策分三个阶段进行阐述,并指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陆续有了“美丽乡村”的提法,比如: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出台《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正式提出“中国美丽乡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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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栋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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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的源起

有一个章程非常重要,这个章程就是晚清政府出台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这个章程被公认为我国城镇化的起点,也是现代意义上乡村建设的起点。什么是城?这个章程里规定,“凡府厅州县官府所在地为城”。什么是镇?“其余市镇村屯集等地人口满五万人以上者为镇”,“不满五万者为乡”。还有城市设区,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也是从这来的。当然,当时的一些法条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像不识文字者不能成为选民。我查了一下,当时农村不识字率是85%,所以这把很多人的权利给剥夺了。但是它后面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如果你在“失财产之信用,被人控实尚未清结者”,借钱不还的,不能为选民。与这一系列法条的影响相比,更重要的是它确定了一些理念或者说是确立了一些精神。尽管这个章程没有实施,但是它确立的这些理念对我们现在仍有影响。

民国时期,出现了很多有思想有作为的仁人志士,他们对积贫积弱的中国怎么样去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设想,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乡村建设的探索,大家比较公认的是“民国乡建三杰”(晏阳初、梁漱溟和卢作孚)。晏阳初认为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解决乡村的问题。他们三个都认为,只要把乡村的问题解决了,就能够让中国富强起来。这也是他们共同的理想。他们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乡建的探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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