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善治重在实践“三治融合”

乡村善治重在实践“三治融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中这四个“坚持”,内涵丰富,思路清晰,体现了从实际出发、系统性思维的特征,为开辟乡村善治之路指明了方向。从浙江等先行试点情况看开辟乡村善治之路重在实践“三治融合”。

实践“三治融合”,要抓基础抓根本。熟悉农村工作的人都知道,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是基础,核心是让村民真正成为主人。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实行村民自治,就是要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村里的大事由村民说了算,村里经济的发展大计由村民自己决策决定。这些年来,各地都尝试推行《村规民约》,但往往有瑕疵。比如,有的缺乏村民参与,内容由村干部作主,使民主异化为“主民”;有的约定的条款过于“功利”“霸气”,比如,“不交垃圾清理费就不收养老保险、合疗等费用,取消一切政府优惠政策”,充满了“要挟”“吓唬”意味,这引起少数村民的质疑;还有的订了约却不执行,让制度成为摆设。究其原因,显然对自治缺乏科学深入地理解,更缺乏务实的作风,结果形成了误导。村民自治重在制度建设,制度效力取决于如何付诸实践,让群众享受到自治的权利。在浙江,村民说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想说都能说,遇事要商议,有事马上办,好坏大家评”。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村民在参与中真正成为村子的主人,村民说事制度成为治村法宝。

实践“三治融合”,要提升法治意识。在农村一些地方,人们的权利义务模糊,对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仍然习惯于按照传统农村的伦理道德或单纯依赖行政权威来处理和解决,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因此,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首先要唤醒村民的法治意识。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依法是前提,依规也不可少。无论是村规民约,还是进行重大的议事决策活动,都必须要按程序办事。比如说召开村代表会议时,有些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户代表到场才可以开会,结果到场人数不够,没法搞。这个时候不能想当然地进行,如果过程不合程序,即便取得成效也等于零。提升法治意识要重视依法保障村民权益。村民自治本身就是民主意识的体现,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商议。尤其是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的时候,要注重引导村民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与过程中来。比如村公资金的使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产业规划问题等。一方面要把地方发展和上级精神吃透,一方面则要让村民自己来商议确定相关事项。无论大事小事,都必须要交给村民自己去定夺。坚持依法办事,建设法治乡村,逐渐形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氛围。

实践“三治融合”,要以德治为支撑。法治与德治,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既要发挥法治的约束威力,也要充分张扬德治的引领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德治建设,要跟上农村形势变化。市场经济时代,互联网、自媒体的兴起,不仅使得农村生产、农民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也影响了德治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方面,市场经济使得众多农民外出打工,一些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儿童留守,出现空心化状态,导致德治建设出现对象空化问题;另一方面,受当前一些负面思潮的影响,传统的农村道德规范以及社会准则遭受冲击,致使农村道德滑坡问题出现。农村形势的变化,使得德治作用的发挥面临困境。同时,德治不能孤立,要与自治、法治有机结合,形成融合之势,方能奏效。比如,德治的形式不能局限于道德评议,有必要建立曝光台,揭露违法失德现象,通过开展活动助力法治宣传,将法律的行为强制转化为村民的行为自觉,促使法律规则在农村地区潜移默化为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德治的重要作用在于成风化人。要在乡村治理中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通过选树道德模范、星级文明家庭、身边好人,以传统文化的柔性滋养人心,成风化人,充分发挥德治的引领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需求,积极创新阵地建设,在创新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给优秀传统文化烙印上时代精神,成为现代基层治理的强大动力。

“三治融合”是一篇大文章,需要把握各自特征。自治消化矛盾,让老百姓有了参与的活力,法治定分止争,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而德治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地改变着老百姓的内心。要通过实践探索,对症下药,用“三治融合”破解乡村治理中的难题,开辟乡村善治之路,促进乡村越来越和谐文明,为加速发展注入强大的生机与活力。(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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