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治防线

法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密织法治之网、贡献法治之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职责所系、义不容辞。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一道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有序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化。选优配强调解队伍,将各地区有威望、有能力、有热情的乡贤、能人纳入调解队伍,成为工作主力;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名录,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支撑;探索推进调解员、网格员、楼栋信息员整合工作,实现资源整合、力量整合、资金整合、信息整合,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医患纠纷等10个重点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访调、诉调、警调“三调”对接调解组织建设,探索推行优秀调解组织跨行业、跨区域综合运用,切实提高调解实效。全力化解陈年老案。深入开展信访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组织实施走尽千山万水、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尝尽千辛万苦的“四千万”陈年老案化解工程,集中资源、力量化解一批时间跨度长、参与人员多、涉及金额大的重点案件。科学预警预测预防矛盾风险。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的综合排查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严防一般民事问题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负面舆情。

严格特殊人群管理,狠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两大关键。对司法行政系统而言,加强对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守住监所安全底线,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重大。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对六类特殊犯群、尖锐利器等重点人头、重点物品、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实行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七步工作法”,确保无一疏漏、整改到位;精细化实施教育改造,落实特殊犯群“一人一策”教育转化方案,根据其成长经历、家庭背景、实际案情等相关信息,实施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规范化推进监所建设,严格落实三级狱(所)情分析制度、领导干部值班巡查制度、干警直接管理制度,深化勤务模式改革,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强化“两类”人员管理。风险排查无遗漏,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全面进行分类排队,重点加强对危顽犯、不认罪服判罪犯等六类特殊刑释人员的危险评估研判,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闭环管理无缝隙,建立健全监所、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信息通报、分类衔接、风险联控工作机制,推行必接必送、加强定位管理,确保无缝衔接到位、信息报告到位、闭环管理到位;落实责任无空当,明确责任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建立个人档案,全面清楚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严防脱管失控。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把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道关口。要坚持良法善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让制度体系更加科学,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民权利更受保障。提升立法质量,把好制度供给关。变被动立法为主动立法,主动拥抱新形势新变化,“立、改、废、释”并举,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领域、经济安全领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变“部门”立法为“开门”立法,健全完善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智、凝聚民心;既注重合法性审查,也注重合理性、风险性审查,对市政府及其部门、各区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严格执法监督,把好执法规范关。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严防随意执法、任性执法;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防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防执法畸重畸轻、扰企困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感到法治可信赖、执法很公正、权利受保障。强化普法宣传,把好思想行为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宣传的全过程各方面;探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全面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维护公共安全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个体系。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建立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实体平台、优化热线平台、改造网络平台、完善监管平台,打造业务工作“一网打尽”、群众需求“一手掌握”、指挥调度“一线贯通”、现场处置“一键解决”的服务网络。建立精细化定制化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编制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对企业生命周期全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法律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整合资源、点餐定制、上门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规避法律陷阱。建立马上办免费办的法律援助保障体系。简化贫困群众审查程序,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开通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建立高标准严要求的法律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管控,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负面警示,严格落实失信行为和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增强其服务意识、端正其服务态度、提高其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学员,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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