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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

报告人: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简 介: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在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我们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作的专题辅导报告,对于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更大成效,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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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3 14:21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有进,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在农业发展、农民收入、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 2019年第11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这是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这篇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为切实做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总方向,提供了大遵循。[完整报告][文稿][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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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祥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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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框架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接着,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2020年、2035年、2050年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2018年4月2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提出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就业创业”的总要求,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通过壮大产业、培育主体、搭建平台、推进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就业创业,努力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2018年4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提出以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为目标,推进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生态循环模式创建、典型示范引领、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体制机制创新,显著提升科技对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支撑水平。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对原法进行了修正,落实了“长久不变”和“三权分置”政策思路,保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从2003年施行以来首次大修。此次修改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适应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这次修正有三个重要特点:

    一是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二是耕地承包期为30年,届满后再延长30年。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因此,修正案作出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

    三是维护进城农户和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为此,修正案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对原法进行了修正,把村民委员会任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

    2018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成效如下:

    第一,总体开局良好。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有进,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镇居民39251元,实际增长5.6%;农村居民14617元,实际增长6.6%。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4%,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7.7%,农村为30.1%。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28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全年粮食产量65789万吨,比上年减少371万吨,减产0.6%。从2014年以来,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粮食产量平稳。

    第二,农产品贸易稳中有增。2018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2168.1亿美元,同比增7.7%。其中,出口797.1亿美元,增5.5%;进口1371.0亿美元,增8.9%;贸易逆差573.8亿美元,增14.0%。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2018年大豆进口8803.1万吨,减7.9%;而食用植物油则进口808.7万吨,同比增8.9%。

    第三,“生态宜居”初见成效。已经形成非农产业带动型、农产品加工业带动型、农业旅游业融合带动型、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型和种植结构优化带动型等多种模式。

    农业发展方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顺利,产业、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多元化农产品供给充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在实现农民就业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收入方面。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村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农村村容村貌不断得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乡村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农村改革方面。土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三农”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得益于党中央高度重视、组织保障不断强化、农民群众有期盼等一系列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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