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运用科学思维 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

积极运用科学思维 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对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至关重要。谋划和推进新时代科技创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运用战略思维,擘画建设科技强国“三步走”路线图

战略思维,就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要站在时代前沿和战略全局的高度观察、思考和处理科技创新,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科技创新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推进科技工作。2016年“科技三会”明确了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目标,即到202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使我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增强战略定力,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心无旁骛地抓好战略规划的制定,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战略方针,描绘和落实好建设科技强国“三步走”路线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创新力量布局,加强科技攻关系统部署,推动战略目标与创新能力协调一致。要强化战略实施,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激发创新活力为重点,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和创新型企业,厚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生长点,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事关长远和全局的科技战略制高点,涌现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加快建设上海、北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倡导专业精神,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制定政策、创造环境、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

运用历史思维,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

历史思维,就是善于运用历史眼光认识发展规律、把握前进方向、指导现实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以来,我国逐渐由领先变为落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错失了多次科技和产业革命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回顾我国近现代科技转型,经历了一个由“西学东渐”到“师夷长技”再到“系统构建”的转变过程。明末清初,随着中外经济贸易的交流和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教,西方科技逐渐传入中国,“西学东渐”成为潮流。鸦片战争之后,内忧外患深重,“师夷长技以制夷”成为朝野共识,中国通过引进、仿造、译介、留学、办学、创设研究机构等举措,认真学习他国之长,基本实现了中国科技的近现代转型。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在每个关键历史时期,都进行了科技创新顶层设计,从“向科学进军”到“科学的春天”,从“科教兴国”到“自主创新”,从“面向、依靠”到“支撑、引领”,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经历了多次历史性转变,目前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领导,准确把握科技发展的历史走向,实事求是地认识世情国情,才能制定出正确的科技创新战略。我们需要培育知耻后勇的历史自觉、增进尊重规律的历史意识,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牢牢把握产业革命大趋势,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奋力推进科技强国建设。

运用辩证思维,正确处理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大关系

辩证思维,就是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化解矛盾,善于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在科技创新的主体、选题、政策等方面包含着多对矛盾,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就需要有效把握、正确处理这些矛盾。要正确处理新型举国制与自由探索的关系。既要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抓重大、抓尖端、抓基本,集中力量、协同攻关,为攀登战略制高点、提高我国综合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提供支撑;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纽带,鼓励科学家从事原创性研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鼓励企业家加大研发投入,专注品质、追求卓越、提升效能,实现技术创新—超额利润—科技创新—更多利润之间的良性循环,形成群体突破的效应。要正确处理科技需求与科技供给的关系。恩格斯说:“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科技需求往往来自经济发展、民生幸福、国防安全等层面,科技供给来自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要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需求,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只有有效面向需求、预测需求、瞄准需求,才能更好地创造需求、服务需求、满足需求,因而围绕社会“需求侧”情况推动科技“供给侧”改革,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命题。

运用创新思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科技自主创新道路

创新思维,就是破除迷信、超越陈规,善于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在科技创新的道路选择、组织管理、项目设置、成果转化、队伍建设等环节,面临着诸多有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科技自主创新道路。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发挥好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协同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形成推进创新的强大合力。把握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趋势,准确判断科技突破方向,对一些方向明确、影响全局、看得比较准的,要实施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组织全社会力量来推动;对一些前沿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地方,采取“非对称”赶超战略,发挥自己的优势,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优、人优我变”。在学科高度分化融合汇聚的背景下,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力,扎实推动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有学者提出了科技领域的“谷仓效应”:科研人员被困在各自所在的科研团队和组织,缺乏横向连接和交流,面对未知的广阔世界“仍然在狭小的谷仓中思考和行动”。在这个背景下,协同创新成为当务之急。以学科建制为基础,搭建不同层面的共创平台、共享空间、共通机制,通过机构重塑、项目重组、“初心”重温等方式,打破由课题组、学科、研究所等构成的“谷仓”,特别是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要避免单一的“课题组”模式,应实施“创新联合体”等研发模式,更好地促进协同创新。

运用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治理

法治思维,就是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运用法治方式加强科技创新治理,首先要引导科技工作者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制教育,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在法治之下开展科技创新。积极预防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支持创新探索,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为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科技创新融资、科研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护科研人员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创新成果获取的合法收益;区分科研人员合法的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区分科技创新探索失败、合理损耗与骗取科研立项、虚增科研经费投入的界限;对于锐意创新探索,但出现决策失误、偏差,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要区分情况慎重对待。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包括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探索对创新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加强对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打造一流创新环境、服务各类创新主体,在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运用底线思维,维护国家科技安全防范重大科技风险

底线思维,就是客观地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大期望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种风险我们都要防控,但重点要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这是我一直强调底线思维的根本含义。”树立底线思维,要多方面发力。一是维护国家科技安全。科学技术发展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强化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任务的统筹组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攻坚,跟踪研究粮食、能源、金融、生态、经贸、人口、公共、信息等领域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需求侧和科技创新源,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科技基础。二是防范重大科技风险。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新兴科技领域,要深入研究各类技术在产业变革、社会稳定、就业创业、价值伦理等方面的综合影响和潜在风险,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三是恪守科学精神,坚守良好科研诚信。要弘扬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理性批判、实践检验的科学精神。科学共同体要弘扬和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和伦理底线,做科技强国建设的排头兵。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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