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能力和治理水平(6)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工作重点要明确,要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不失时机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复工复产上来。疫情防控要依法进行,复工复产同样也要依法推进。2020年2月6日,《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发布后,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0年3月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指出,按照中央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意见》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推动健全政策法规。严格禁止在法律法规外增加许可事项、增设许可条件,防止设置过高门槛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加快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二是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做好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如严厉打击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

四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如对于因生产经营需要,提前复工复产,引发新冠病毒传播,要根据企业是否依法采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综合认定行为性质,依法妥善处理。

五是办理涉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六是加快涉企犯罪案件办理进度,除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依法快速办结,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加强疫情期间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化解,高质高效提供公共服务和组织法律服务。

中央政法委等五个部门出台的《意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依法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根本保障。

(三)增强政治担当,提升工作本领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提出了“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2020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政治上过不过得硬,就要看关键时刻靠不靠得住。总体看,在抗疫斗争中我们的干部队伍是好的,是经受住考验的,但也有少数干部表现不佳甚至很差。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什么都等上面部署,不推就不动;有的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情况弄不清、工作没思路;有的敷衍应付、作风飘浮,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仍然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的百般推脱、左躲右闪,甚至临阵脱逃。这些都是对党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决不能容忍!必须坚决纠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紧要关头当‘逃兵’的要就地免职。”

领导干部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包括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还增加了斗争本领。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明显跟不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增强综合能力和驾驭风险的能力,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狠抓落实,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另外,领导干部要担当作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摆在首要的位置。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过后,要总结经验,补足短板,吸取教训。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婧雅)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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