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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不折不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发展

党的制度化建设不是今天才有,这些年我们在这个方面也做了很多功课:党内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党章之下有准则,准则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是主干,在各自所规定的重要关系或重要工作领域,居于主导地位,是细化的党章与准则。条例之下则是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我们要学习的《规定》就是一个具体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回答了“怎样管好党、治好党”这一时代课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党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阐明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进行了明确阐述,再次提出要求:“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到2020年,先后制定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现在党内法规制度框架基本落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党章为根本,下设四个部分: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其中,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侧重从“主体”上解决各级各类党组织的产生、职责和运行问题;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侧重从“行为”上对外解决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问题;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侧重从“行为”上对内解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问题;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侧重从“监督保障”上解决党内监督、问责、党纪处分、党员权利保障、党的机关运行保障等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阐明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道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并突出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实现“四个全面”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对今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6项具体任务。其中,第五项对主体责任的问题作出了明确阐明:“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项具体任务中,“主体责任”的落实最为关键。任何政策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执行力强的主体来有效地加以实施,其效果都会大打折扣。根据执政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体系特点,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的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主体责任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全面从严治党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地位也无法得到保证。所以,抓主体责任,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纲”,抓住了这个“纲”,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再次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党委党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为什么要有一个专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3.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对于中央纪委怎么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习近平总书记也讲到: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4.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中指出: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还是管党务,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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