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党旗红 江西省:“赣”劲攻坚摆脱贫困

脱贫攻坚党旗红 江西省:“赣”劲攻坚摆脱贫困

江西是著名革命老区,也是脱贫攻坚主战场。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区)58个,其中罗霄山连片特困县(市、区)17个、贫困县(市、区)25个(含1个省定贫困县);“十三五”贫困村3058个,其中深度贫困村269个;2013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6万人,贫困发生率9.21%。

江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江西“在脱贫攻坚上领跑,不让一个老区群众在全面小康中掉队”的厚望重托和充分肯定“江西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赣南苏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强大动力,感恩奋进、尽锐出战,全面推进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落实落细。

凝心聚力,促进脱贫攻坚走深走实

江西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摆在千方百计提升老区人民福祉首要位置,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呈现出“五个实”的发展态势。

脱贫攻坚成效更加坚实。江西剩余7个贫困县经过最严格考核评估,今年4月26日宣布脱贫退出,至此全省25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退出。“十三五”305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346万人减至9.6万人,贫困发生率从9.21%降至0.27%。综合保障脱贫措施不断健全落实,返贫致贫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

合力攻坚格局更加筑实。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夯实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的大扶贫格局,强化县乡领导干部“挂乡包村”制,注重把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和“城归”“雁归”创业人才培养成党员。不断提升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形成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局面。全省各级选派12256名第一书记、39775名驻村工作队员、6336个定点帮扶单位、30.2万名结对帮扶干部奋战在扶贫一线。

机制保障体系更加扎实。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的工作体系,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帮扶体系,广泛参与、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等“八大体系”,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扶贫干部作风更加务实。坚持“以政治担当抓作风建设、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切实加强扶贫干部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履行脱贫攻坚的政治担当,广大扶贫干部尽锐出战沉一线,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2016年以来,共有12名个人、2个集体获全国脱贫攻坚奖;2017年设立全省“脱贫攻坚奖”以来,共80人、10个集体获奖受到表彰。广大扶贫干部不惜流血流汗,有的甚至牺牲在扶贫岗位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累计有40名干部因扶贫工作献出生命。

贫困群众干劲更加充实。脱贫攻坚给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化,贫困群众精神面貌和精神状态好,已脱贫群众获得感满满,对未来充满期待,少部分尚未脱贫的,也对脱贫有信心、有干劲。广大贫困群众表示脱贫攻坚让他们过上好生活,从心里感谢党、感谢习近平总书记。

坚持标准,推进脱贫攻坚精准精细

江西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的“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战略路径,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精准发力,强化攻坚。

聚焦党建引领,发挥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把党的建设要求融入“血脉灵魂”、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任务落实到“基层细胞”、养分供应到“毛细血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实施“支部+电商”“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等特色做法,壮大贫困地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培育贫困群众身边的“田教授”“农秀才”等乡土人才队伍,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政策宣传、典型示范、思想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与贫困群众“同照一盏灯、同围一张桌、同坐一张凳”,谈政策、话发展、出点子,重现当年苏区干部“夜打灯笼访贫农”的生动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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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兴国县积极探索电商扶贫模式,赣南脐橙成了群众脱贫致富的黄金果。

聚焦脱贫标准,筑牢“四项保障”。一是保障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资助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实行“无学籍的补起来、厌学的劝回来、无法上学的送教来”,确保贫困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二是保障基本医疗。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9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和运行,确保常见病、慢性病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三是保障住房安全。开展农村危房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严控改造建房面积。通过拆旧建新、维修加固、“交钥匙工程”等措施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四是保障饮水安全。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面排查,围绕“水质、水量、供水保障率、取水方便度”四项指标,逐户检测鉴定、逐村摸排建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聚焦持续发展,提升“四项动能”。一是推进产业扶贫。强化“五个一”(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产业发展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产业合作形式。全省8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产业扶持的有73.3万户,占比90.9%。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制定扶贫产品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托信息系统组织各地在线申报认定,深化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六进”措施,多渠道解决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二是推进就业扶贫。在拓宽培训转移外出务工同时,依托就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等六类平台,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全省80.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就业扶持的有69.42万户,占比86.1%。三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县乡村“三级梯度”安置,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3.47万人全部搬迁入住。健全安置点社区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四是推进志智双扶激发内生动力。大力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探索推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推广“增收激励法”、积分兑换“爱心超市”和村民道德“红黑榜”等做法,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聚焦基层基础,强化“四大支撑”。一是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以乡村为单元,县级主抓、市级调度、省级校验,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础数据的采集核实,数据质量在全国居前列。二是筑牢综合保障兜底。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保障,织牢编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农网供电、网络等发展,贫困地区基本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坚持资金、项目、服务优先支持深度贫困村,全面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四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健全完善脱贫成果回查监测、脱贫人口增收发展、防止返贫保险保障、扶贫项目运维管护、志智双扶激励约束等五项机制,筑牢责任保障、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帮扶保障、基层保障、作风保障等六项措施,力促脱贫高质量、发展可持续。

咬定目标,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江西革命老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一鼓作气、咬定目标、坚持标准,全力打好决胜脱贫攻坚“四大决战”,确保战战告捷。

打好防控疫情影响风险“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强化“挂乡包村”和驻村帮扶责任,有效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全面排查监测。重点排查监测疫情影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导致脱贫人口返贫、造成边缘人口致贫等风险,开展疫中疫后分类预警与防范。加强调度分析。通过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分析疫情影响,及时研究应对举措。落实应对措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10条意见,化解产业、就业、扶贫项目实施等风险。

打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歼灭战”。围绕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个庄严承诺,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变。聚焦目标任务。对全省剩余9.6万贫困人口,整合帮扶资源,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全面排查,统筹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成效考核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提升脱贫质量。紧盯重要环节。紧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确保脱贫攻坚“不少一户、不落一人”。

打好聚力攻克重点堡垒“强攻战”。对照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目标,瞄准脱贫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突出重点强攻。重点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力度,确保贫困群众收入不减、增幅不降。压实责任强攻。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贫困县、贫困村和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统筹落实精准帮扶“十大行动”目标任务。严督实考强攻。加强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常态化暗访督导,聚焦未脱贫人口2000人以上的11个县(市、区)和贫困发生率在1%以上、未脱贫人口较多的66个重点村。继续开展对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打好深入推进减贫工作“接续战”。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深化治贫体系和治贫能力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减贫事业纵深发展。在巩固提升上发力。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贫困县“四个不摘”和非贫困县“四个不减”要求,完善治贫体系,全面推进防贫保险工作,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在统筹衔接上发力。脱贫攻坚期内,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在转型接续上发力。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成效和举措,研究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谋划防贫减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设计。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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