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与“两步走”法治发展的目标与战略(3)

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系统地描述了到2035年怎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依法治国”是整个“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一个指导思想。我们在这方面的政策成熟,制度配套,按照《建议》中的要求具体落实,一定能如期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

(四)“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中的法治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部署

“十三五”规划中的法治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部署,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为了落实两个决定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而制定的。“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展开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所以“十三五”规划设专章四小节全面规定法治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为制定“十四五”规划、确立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提供政策依据。

第一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要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明确立法权力边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理法律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一要求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宪法实施的要求是吻合的,在要进一步加强立法体制机制建设的方面也是一致的。

第二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缩小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三节,促进司法公正。“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审级制度、司法组织体系和案件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强化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全面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机关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加强监狱、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设施建设。这一方面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多,基本覆盖了目前大司法的所有领域。

第四节,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是“十三五”规划的一个亮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除了在国家层面通过政策推进,还要在社会层面让社会主义法治深入人心。“十三五”规划强调,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律师等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从“九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在不同的时间阶段,法治建设都得到了很好的谋划和布局,特别是“十三五”规划,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具体要求,我们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达到的总目标、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和可以实现的法治发展战略目标都做了非常全面和系统的规定,深刻地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内容,这为我们今天提出“十四五”期间的目标和战略,提出2035年远景目标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要认真学习领会《建议》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规定,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必须回顾在不同历史阶段,我国法治建设适应不同需要,有序向前推进的过程。法治发展的目标和战略是循序渐进的,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再到很完善的过程。五年规划实际上是一种发展理念,主要针对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治作为社会上层建筑,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它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五年规划中法治发展的目标和战略是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政策的金钥匙。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对“十三五”规划中确立新的发展理念的重要性做了描述。他强调,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也就跟着好定了。由此可见,通过五年规划来确立法治建设发展目标与战略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来说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过去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取得的成就做出了充分肯定,得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的结论。事实证明,我们过去的经验是可靠的,今后按照既有的政策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就能把国家法治建设提高到很高的水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不断调整发展目标,特别是针对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要及时完善新的法律制度,不能故步自封。

三、“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取得的法治建设成果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建议》确立的法治发展目标,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十三五”规划的法治建设目标是如何实现的。

前面提到过,“十三五”规划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大章节,包括四个小节,第一小节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中宪法实施是很重要的事项。“十三五”时期,在推进宪法实施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多成效。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宪法序言,进一步丰富了宪法的指导思想体系;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功能。在此基础上,2018年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赋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了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

在立法方面,强化了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年,在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后,我们对立法工作仍然常抓不懈,进一步对很多没有法律的领域或法律不健全的地方进行开拓、完善。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的安全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为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我们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另外还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作为立法工作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部分修改。

“十三五”时期,我们在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最终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与制定。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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