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方新型智库建设四大支撑

强化地方新型智库建设四大支撑

地方新型智库建设的根本使命在于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优质的决策咨询服务,助力实现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地方新型智库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数据、方法、团队、评价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破解这些难题,有助于地方新型智库建设突破瓶颈,实现持续创新、深度创新。

强化数据支撑

数据是新型智库建设的战略资源。与国家级新型智库建设相比,地方新型智库建设存在两方面的数据难题。一方面是数据来源难题,主要表现为数据来源渠道少、获取难度大、数据及时性不足等;另一方面则是数据利用难题,主要表现为数据利用方式陈旧、数据价值开发不够等。

要破解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存在的数据难题,需要在开源和增值两个方面下功夫。从开源方面看,地方新型智库建设既要广泛搜集那些政府和社会已经公开的数据,也要努力获取一些必要的未公开数据。比如,通过申请获取政府数据,通过与不同层级实务部门开展课题合作获取相关数据,通过向数据市场购买获取相关数据,等等。从增值方面看,地方新型智库建设需创新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深度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实现数据增值。当然,实现数据增值,既可以采取分散化方式,也可以采取集中化方式。所谓分散化方式,就是由各研究团队根据其目标任务和理论方法,有目的地开发利用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增值。而集中化方式,则需要新型智库成立专门的数据搜集、处理、开发和利用机构,通过搭建基础数据库、完善相关数据交换共享标准、创新相关学科及领域数据分析模型工具等,实现数据增值。

 强化方法支撑

研究方法创新直接关系到新型智库建设的成效。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研究方法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另一个则是应用对策创新。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这两种创新的互动并不理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各说各话的问题。基础理论研究往往容易陷入抽象的教条,而应用对策制定方法则容易陷入经验主义。要破解新型智库建设中的方法创新难题,则需要重新思考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制定之间的关系。

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研究方法创新,需要始终围绕地方新型智库的使命和任务进行,即围绕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决策咨询服务展开。因此,在处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关系时,需要始终以能否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为标准。从基础理论研究创新角度看,必须跳出为理论而理论的研究路径,把自身置于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基础性、创新性框架和方法论的研究立场之上。通过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实现话语体系和研究方法的转变与创新。从应用对策制定方法创新角度看,必须跳出简单的经验总结研究路径,通过比较分析和深度分析总结出规律性。从二者互动的角度看,则需要利用辩证思维,找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制定方法的结合点,从整体和全局角度理解其相互转化和相互支撑。

强化团队支撑

团队是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织方式。受历史和现实条件制约,地方新型智库团队建设面临两方面困境。一方面是,地方新型智库团队建设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科研处所的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存在“新瓶装旧酒”问题;另一方面是,地方新型智库团队建设也一定程度上存在临时性、随意性现象,科研“拉郎配”问题仍然存在。这两方面问题制约了团队活力,影响了地方新型智库建设的成效。

破解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团队难题,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深入破除传统科研处所组织形式的影响,创新团队组织方式。团队组建既要充分考虑地方党委和政府历年来的工作重点,也要充分考虑地方智库历年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所积累的经验,抓重点、抓优势,最大限度激发团队成员积极性、主动性,破除一哄而上、全面开花的团队组建方式。其次,要尊重科研规律,打造具有深厚专业底蕴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团队。既要防止外行领导内行,也要防止内行去干外行的事,最大限度破除“拉郎配”给团队专业化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再次,要做好团队培育工作。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团队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在服务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的实践中摸索打造的。对于刚加入地方智库工作的科研人员来说,他们尚缺少相关的团队工作经验。这就需要面向这类人群进行团队工作经验的“传帮带”,让他们尽快适应并掌握相关技能。

强化评价支撑

评价机制创新是地方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评价机制创新发挥着关键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评价机制往哪里改,研究人员的注意力和着力点就会往哪里变。当前,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导向不够清晰、标准不够精细、重点不够突出、用力相对分散等问题,影响了地方新型智库建设的质量。

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的评价机制创新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围绕主责主业进行评价机制创新。地方新型智库是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决策咨询服务是其主责主业。因而,评价机制创新要以决策咨询服务成果及其应用为重心进行指标设计。第二,评价机制创新要坚持客观公正标准,指标设计要细要实;突出科研人员贡献率,着力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克服“奖懒罚勤”倾向。第三,要完善动态评价体系,健全科研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最大程度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彭宗峰,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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