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低俗“网红”势在必行

整治低俗“网红”势在必行

网络名人“郭老师”近日被全平台封号,众多短视频平台的网络主播宣布停播,引起网友热议。上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规定要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低俗“网红”、无底线审丑等泛娱乐化倾向。国家重拳出击整治文娱领域网络乱象,清朗网络空间,进一步传递了依法管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的信号。

近年来,网络名人强大的“吸粉”能力与商业变现能力让很多人失去了对法律法规、道德人情的坚守,有的在直播间人身攻击、诋毁英烈、哗众取宠,有的为博人眼球恶意炒作、营销谋利,更有甚者在直播间内知假售假……部分网络自媒体账号已经沦为滋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温床”。

网络名人利用违规手段追逐流量的问题日益严重,整治网络名人无底线蹭流量势在必行。作为一个具有自主判断能力和成熟思维的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更不必说是拥有影响力的网络名人,他们的公开言论和行为更应当经过慎重的考虑和严格的审核。作为公众人物,有责任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的内容,这是原则底线,也是必须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网络名人的名号绝不是免罪金牌,其身份的特殊性更决定了网络名人需对自身有更高的法律约束,他们的任何行为都不能突破公序良俗、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轻则可能被处罚、封号,重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锒铛入狱。网络名人的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多项犯罪,如售卖假货,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又如网络名人造谣传谣,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他人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可能会构成诽谤罪等。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但不是任性的自留地。面对网络平台的乱象,网络名人要珍惜自己的粉丝和影响力,加强自我约束和审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传递责任和价值。各个平台也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违规账号及时封禁,建立黑名单制度。网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以法律倒逼网络名人守住底线。社会各界多方发力,共同成就一个健康清朗的网络世界,打造更多拥有学识和智慧,有正能量和责任担当的网络名人。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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