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治理的探索与思考

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治理的探索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网络欺凌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针对另一个人或群体通过网络实施的旨在造成伤害的言语、关系或性等方面的攻击、排挤和骚扰等行为。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指出,有19.5%的未成年网民曾遭受网上讽刺或谩骂,7.2%曾遭受网上恶意骚扰。不论是通过微信、微博或QQ的辱骂、威胁,还是张贴令人尴尬的恶搞图片,或是发送有性暗示的文字、图片或视频,都会造成被欺凌者的精神伤害,加上网络空间的无边界特性,大大增强了伤害的广度和深度。

当前,受社会和个体失范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网络和手机使用低龄化、沉迷化影响,网络欺凌事件频发,严重影响到自制力、承受力皆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造成诸多社会问题。网络欺凌的各责任主体应该开展数字合作,在技术赋能和制度保障双重努力下,实现干预网络欺凌的帮扶新范式,让每个未成年人都坚强并友善,打造网络安全新格局。

没有完全无辜的受害者,要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网络素养

网络欺凌是身体欺凌的网络化和扩大化。网络欺凌文本传播的长期性和公开性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心理伤害更严重、更长久。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可能对网络人际关系产生排斥,对自我的认同产生否定,出现脱网离群、表达抑制、厌学逃学等行为,甚至留下长期的心理阴影,影响其一生的性格形成,并造成生理或心理上的健康问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网络欺凌有时是受害者不当网络言行引发的,也可能是其较低的网络社交技巧造成的。这不是认可“受害者原罪论”。“受害者原罪论”是一种错误的观点。网络欺凌事件的罪责的归属理所当然是施害者。

在欺凌事件发生后,老师和家长处理时通常会要求施害者改变,也要求受害者改变并思考“为什么是你”。施害者一般难有改变的动机,意识到自己的网络行为产生了伤害,对有些人可能会引发同情心而停止施害,但对有些人可能带来的反而是快感而不会改变。有改变动机的更多的是受害者,因为他受伤害了。与其默默抱怨,不如鼓起勇气反抗,至少要敢于表达和报告,才能制止一轮又一轮的欺凌循环。如果一味依赖外界、要求惩罚施害者,而自己不去积极改变,空喊无辜,可能于事无补。

在处理网络欺凌事件时,不能止于处罚施害者。而且,网络空间信息巨量,网络欺凌发生时很难做到马上发现、马上制止、马上处罚。防患于未然,应该帮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提升网络素养,保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帮助其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一方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不在网络上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相片、日记等信息;另一方面要注意别被伪造的网络信息所欺骗。在AI技术条件下,人脸、声音等等都可能系深度伪造。其次是引导其文明、合理地使用网络,避免接触网络暴力内容,理性表达,使用优雅的网络语言,注意网络礼仪,相互尊重。特别留意不做出易激怒他人的网络言行,不发布可能招来嫌弃或妒忌的内容。同时,提升自己的网络社交技巧,交到更多真心网友,积累更多的网络社会资本,在受到网络欺凌时不至于落单成为少数派,而能得到多数人的支持。最后帮助其掌握万一遭受网络欺凌时的应对能力。如果在网络上被攻击、辱骂时,第一反应是“冷处理”;接下来是“到此为止”的理性、简洁回应;如果对方变本加厉,就要及时保留网络欺凌文字、图片等证据,通过各种网络举报渠道报告老师、家长和平台,甚至诉诸法律手段。帮助受害者意识到自我坚强才能免遭欺凌,如果不报告、不反抗,一味的退缩、隐忍反而会强化施害者的欺凌乐趣,感到树立权威、扩张权力的满足,愈发嚣张。当然,过犹不及,还要提醒受害者不能因为报复心理,把自己变成施害者。网络技术可以赋予受害者“反向欺凌”的力量,但也会导致其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没有完全无救的施害者,要引导未成年人遵守网络规范

当前,中国未成年人大多是独生子女。而独生子女普遍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问题。在“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中,在两代人的宠爱下,在百依百顺、包办代办的做法下,再加上父母自身的不成熟、教养相左等问题的困扰下,不少小孩形成了独尊霸道、自私偏激、任性逆反、没有同理心的性格。这都是不当教养方式和社会因素造成的。每个未成年人都是一张白纸,其向善或向恶,是后天环境和教化学习的结果,必须加强心理和行为向善的引导。

很多网络欺凌事件的施害者,除了其成长的环境影响外,还受生活中的暴力、媒体上的暴力,特别是受父母使用暴力的影响,也受其自身冲动性格、情绪管理问题的影响,更要归因于网络匿名、从众、非理性等网络欺凌情景的催化,以及非面对面的网络欺凌低成本、高效能的诱惑。网络的匿名性让欺凌事件的施害者产生可以逃避惩罚的心理;网络的非面对面性,让施害者感受不到嘲笑辱骂、排斥无视产生的精神折磨,而使其逞强、冲动、发泄、无聊、性需求、自我展示等内在动机无管束的爆发。

当前针对施害者的处理手段主要是惩戒,当然也包括心理辅导。但惩戒逻辑往往是第一位的。而且看起来,短时间内效果显著。很多网络欺凌者被断网、停止或限制使用账号,或是被要求公开道歉,或是受到其他更严厉的处罚。但一段时间过后,可能会出现更加猛烈或隐蔽的报复,而使得欺凌事件愈演愈烈。

惩戒是事后手段,如何让潜在的网络欺凌事件的施害者在发出欺凌行为之前有所顾虑呢?自己的网络欺凌言行是否会对他人产生伤害,往往不是潜在施害者首要考虑的。他们更多担心是否会对自己产生伤害。如果能让其意识到“今天的网络施凌者可能成为未来的网络犯罪者”“在自己变得无药可救之前拯救自己”,更能促使其停止网络侵害。

惩戒逻辑只能短期有效,只有从深挖欺凌背后的文化与制度因素,从社会失范、和谐文化与网络治理等广阔视域出发,才能实现未成年人网络欺凌长效治理。基于帮扶的理念,一旦网络欺凌事件出现,对待施害者,放在第一位的不是惩罚,而是与家长一起分析原因,防止下次网络欺凌的发生。在分析诱因的同时,特别是要引导其意识到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一样需要也存在规范,网络上发表的言论和做出的举动都会留下记录,可能成为定罪的证据,网络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未成年人在网络发言时意识到,不只顾自己一吐为快,只有尊重他人,他人才会尊重自己;对于与自己相左的意见,应该用礼貌的方式表达;网络的匿名性可以掩护你对他人的攻击,同样可以掩护别人对你的围攻,双方都不应抱有“没人知道是我干的”的侥幸心理;网络暴力具有两面性,伤人也伤已,其反噬力可以影响到自己的一生。特别是要提醒他们不当网络言行,需要承担可能造成诽谤或侵害他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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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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