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重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进一步概括的“十个明确”中写入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内容,并把“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纳入“坚持人民至上”这条历史经验中。这些判断和要求,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创新,也是对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其中第一个就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我们必须全面准确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部署、战略举措,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途径。

正确认识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

正确认识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要抓住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富裕”,第二个关键词是“共同”。富裕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用来表示生活丰裕的程度。共同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关系,用以说明富裕实现的范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有机组合,是消除贫穷和两极分化基础之上的普遍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具体表现为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人享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有着十分精准的表述。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建设成果,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即共建共治共享共富。只有把握住了“全民共富”这个核心,才能激发广大人民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内生动力,一方面为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

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从根本上讲是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但美好生活不只局限于物质层面。在富裕的内涵及其发展中,特别要强调促进人民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共同富裕要求在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逐步地实现人民精神的普遍富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和谐和睦向上,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的征程上,实现共同富裕要从侧重追求物质富裕拓展为追求文化软实力、社会文明、生态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提升,同时蕴含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为充分的条件。

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共同富裕是全民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处理好利益多样化与根本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要分阶段重点推进,让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发挥带动作用,从而形成整体推进局面;要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积极探索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伟大创举,在前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艰难险阻。解决这些难题不仅需要形成社会共识,坚定信心和勇气,更需要科学思考和理性态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不断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既要立足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把“蛋糕”做大,又要着眼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防止两极分化。

瞄准“富裕”目标,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根本在于高质量发展,目标就是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激发共同富裕的内在动力。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不同区域、行业、企业创造更好的高质量发展环境,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筑牢发展的基本盘。首先,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充分释放发展潜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实现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其次,要坚持城乡融合。强调城市与乡村的整体性,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以体制改革和试点突破为总策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高水平重塑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和自由流动,未雨绸缪应对城市贫困,推动城乡全面融合。最后,要坚持区域协作。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坚持东西协调、南北呼应、陆海统筹,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跨区域转移,逐步缩小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差距,促进南北方协调发展。

充分体现“共同”的本质特色,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分好“蛋糕”,关键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追求分配起点的公平化、分配秩序的有序化、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化,目标在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发展。首先,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其中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前提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靠勤劳实干兴邦,靠勤劳实干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营造全社会崇尚劳动、勤劳致富的社会风尚。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其次,要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初次分配制度直接影响分配秩序和分配结果,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最为直接的重要影响。通过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拓展居民收入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初次分配的公平性。通过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加强二次分配的调节性职能,深化再分配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发挥第三次分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完善有利于第三次分配的法律和法规、有效的民间组织监管机制、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最后,坚持社会包容。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高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形成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人民全生命周期需求普遍得到更高水平满足。

实现共同富裕既是奋斗目标又是历史发展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既要尽力而为还要量力而行,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能犯急于求成的毛病,更不能超越发展水平。只有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才能朝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前进。

(执笔:高兰芳)

责任编辑:赵一頔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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