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档案“铭记”历史经验教训

用档案“铭记”历史经验教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指出,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档案是人类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后人挖掘历史经验教训的重要宝库。我们要用档案“铭记”历史经验教训。

提高重视,认识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是做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可见,档案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更长久地记住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的经过,其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还能成为后人挖掘历史经验教训的重要宝库,对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重特大事件档案,首先要从思想上提高重视,认识其重要意义。

抓好源头,加大收集力度。档案收集是档案保管和利用的前提,是档案工作的源头基础工作。只有先收集好档案,才能保管好、利用好档案。要抓好重特大事件档案的源头工作,加大收集力度,拓宽收集广度,抓好档案的形成和留存。做好收集工作要因循重特大事件档案的特点,认识到重特大事件的文件材料产生来源广、涉及面广,档案数量庞大、种类多样、载体不一。因此,做好收集要注重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收集唤起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保护意识,鼓励参加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留存相关记录并捐赠给有关单位。要推动各有关单位在重特大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个环节,按照相关规定形成和留存各类文件材料。

加强统筹,提升利用效能。利用好重特大事件档案,使其成为为后人提供历史经验教训的重要宝库,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是加强档案工作的目的。要增强查询功能,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重特大事件档案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查询利用。要加快数字化进度,加大数字化力度,利用数字化提高查档速度和效率,提高查档满意度。要建好档案数据库,促进重特大事件档案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抓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针对信息化难点问题,加大攻关力度,科学推进重特大事件档案信息化项目,科学推进数据库建设。要以方便使用为原则,简化优化档案利用流程,加强档案资源深度开发,不断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利用效能。(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2/1214/1188195.shtml

作者单位: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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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王静静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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