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

以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鲜明提出,“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种神圣的精神追求,在中华民族历史演进传承中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功能,对个人、家庭、社会以及民族精神家园的塑造产生了重要且深远的影响。沿着党的二十大擘画的蓝图奋勇前进,难免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因此,必须弘扬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起奋进拼搏的精神力量,走好新时代新的赶考之路。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思想是爱国主义精神形成的思想宝库,是爱国主义精神生命力延续的保障。古代中国的国家观坚持“国”和“家”的一体化,主张国家和家庭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相互连通性,尤其是儒家伦理思想使得从家到国在古代更具有普遍意义,如“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礼记·大学》)。由于家和国的内在一致性,在传统文化中个人价值总是被要求融于家国统一体中。孟子也提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同时,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压迫和外来侵略是爱国主义传统的重要体现,并贯穿于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自先秦以来,“保族”“合族”“保其家邦”便是爱国的要旨内容,后期汉代、唐代、宋代、元代、清代的不少君王以统一天下为己任,完成王朝的统一。历史证明,统一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稳定,能够给人民带来福祉。相反,如晋代“八王之乱”、唐代“安史之乱”等大搞割据和制造分裂,会破坏人民的幸福生活,影响国家和社会稳定。此外,中华传统爱国主义思想不仅从国家内部出发主张家国同构和团结统一,在处理国别、民族关系时也主张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如古文中提到的,“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不仁者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仁者“无不爱也”“华夷一体”,等等。这表明了古代爱国主义思想中协和万邦绝不是狭隘的民族观,而是具有较强的包容性。

应该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下,爱国主义精神浸润人心、启迪心灵,逐渐成为了激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语境。2019年党中央颁布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再次强调了爱国主义精神在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激励中华儿女自强不息、不懈奋斗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提供了基本遵循。如今,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上,需要在全新的时代境遇下探索新时代之于爱国主义精神培育。

第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表现,“爱国”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理念之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好能汇集爱国主义精神力量,凝聚起爱国主义精神价值共识,有效引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因此,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做到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综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西方有益思想理论等思想资源理解12个价值理念的生成。更重要的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下理解每个价值理念的含义,尤其在理解“民主”“自由”“公正”等价值理念内涵上,注意区分西方价值体系中民主、自由、公正等思想和中国价值理念的本质区别。还要做到对每个价值理念的具体践履,不割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价值理念之间的关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规范每一个公民个体的行为。同时,也要注意层次性问题,道德品质的提升、职业能力的加强、责任使命的强化等,对不同个体提出了个性化道德要求。比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务人民;科技工作者等群体应体现创新的践行要求,等等。只有“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才能汇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共识。

第二,统筹“三位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模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的方式完善和促进爱国主义精神系统的各个要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主体是多元的,主体的多元化要求爱国主义教育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总体统筹构建爱国主义教育体系,形成教育合力。首先,要加强爱国主义家庭教育,家长要牢记自身教育主体的地位,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在言行举止中传递爱国主义道德品质,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孩子爱国主义精神品质的形成。其次,要加强爱国主义大中小学一体化的学校教育,统筹爱国主义教育课程内容一体化,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前提下设计爱国主义相关德育课程内容纵向递进的体系,特别应重视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一体化建设,落实好“立德树人”任务。同时,不断创新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和载体,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式的课堂教学模式,让形式和方法更加适宜青少年成长特点。最后,要加强爱国主义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大众传媒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具体讲,就是用好包括以报纸、杂志、书籍为代表的传统无声传媒载体,以及包括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有声载体。还需突出先进典型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推动普通群众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

第三,推进公民主动参与爱国实践活动。有效的教育引导为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奠定了坚实的认知基础,然而爱国主义精神的最终升华必须要在实践养成中锤炼和完成。因此,坚持实践养成的路径,推进公民主动参与政治生活实践活动和政治生活外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推进公民主动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在依法有序参与中加深对国家更多的认知和体验,表达自身的角色诉求,实现公民角色的确认。另一方面,推动公民主动参与日常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是以日常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促使公民在实践活动的参与中吸收活动中承载的爱国主义精神资源,从而自觉涵育爱国主义精神。具体来讲,强化日常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应推进公民主动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等社会体验活动,大型展览、阅兵、公祭等重要仪式活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政治节日和现代公益等节俗活动,以及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群众性文化娱乐等具体实践活动。

第四,推动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和法治建设。外部的教育引导和公民主体性及其所形成的实践选择为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整个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是爱国主义教育不可或缺的保障因素。推动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和法治建设,本质是推动爱国主义精神入法入规,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法治建设,为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培育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促进爱国主义精神相关内容直接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法律规定。重点做到制度和法律规定确立的科学性、完备性和针对性,让规范爱国言行的法律法规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同时,要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理各领域的具体政策制度和公民个人生活领域的规约礼俗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村委会等自治单位、各个学校、各个行业和团体组织应因地制宜地制定爱国主义教育的公约民约、守则章程。另外,加强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制度和法治建设,保障制度和法治体系的高效实施,要做到有分工明确的领导机制、有规范有力的执行过程和有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打造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制度和法治规范高效实施的闭环结构。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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