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理响中国】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枫桥经验”产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20世纪60年代初,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1963年,“枫桥经验”得到毛泽东同志的肯定,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改革开放后,枫桥干部群众把“枫桥经验”运用到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领域,创造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和“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的“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发展和创造了“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时期“枫桥经验”。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徽商义警”张勤波(右)在一家徽商企业走访,了解其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2023年5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 翁忻旸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形成了“坚持党建统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时代“枫桥经验”最鲜明的特点是在党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党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引领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向社会组织、社区网格等全覆盖。坚持党建统领,以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打造素质过硬、本领高强的“两委”干部队伍。

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生动体现。1963年11月22日,毛泽东同志在对“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的同时,与公安部负责同志作了一次详细的谈话。毛泽东同志指出,公安工作“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群众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全省县委书记交流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枫桥经验”是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历史中形成的宝贵经验,是我们浙江出的经验,虽然在不同时期发挥的作用不一样,但其依靠群众解决问题的精髓始终不变。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呈现新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时刻依靠群众、充分信任群众,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使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扎根人民之中。充分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发挥“网格员”“板凳会”“炕头会”等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人民群众更好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

在浙江诸暨电力综治中心电力调解室,“电力老娘舅”调解员在为群众进行调解(2023年5月26日摄)。 新华社记者 翁忻旸 摄

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60年来,从“就地解决,实现矛盾少、治安好”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基层的矛盾解决在基层,把基层的问题更多解决在“家门口”。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从思想理念、制度设计、政策导向等各方面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使社会治理坚如磐石。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完善风险预防化解管控和处置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全面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基础实”护“百姓安”。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跨越一个甲子的岁月,“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和活力,已成为“中国之治”的一张金名片。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凝聚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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