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摘  要】 基于2014-2019年的地级市(区)层面的年度数据,考察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内税收差距和区域整体税收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分地区来看,协同发展规划提高了河北省的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保持了京津地区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的稳定;降低了京津地区的增值税宏观税负率,使河北省的增值税宏观税负率保持稳定,与此同时,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宏观税负率显著增高。从整体上看,协同发展规划缩小了河北省与京津两市在税收方面的差距,降低了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宏观税负率。实证结果表明,协同发展规划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是京津冀区域内产业转移和升级的重要体现,还预示着京津冀三地的经济发展质量均得以提升。

【关键词】  京津冀协同发展 ; 区域经济 ;税收收入; 税收差距

一、引言

京津冀是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并列的中国三大经济圈。2014年2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2015年4月,党中央审议并通过了《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 纲要》;此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 下文简称协 同发展规划)各项政策逐步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三省市均投入了巨大资源,全国人民也给予了高度关注。那么,该协同发展规划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呢?现有的研究并未给出答案。本文将基于2014-2019年北京和天津两市各区和河北省地级市的数据,运用倍差 法考察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内税收差距的影响,同时实证分析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三省市整体税收发展的影响。

二、文献述评

本文的研究与两个领域的研究相关 ,其中一个为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影响的研究。尽管已有大量文献针对协同发展规划进行了研究,但是定性的分析较多,定量的分析较少。[1-3] 在定量的研究中,有的研究通过对北京、天津和河北三省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前后不同年份的数据对比,从公共文化服务、教育和农业等角度讨论了协同发展规划的影响,也有的  研究仅利用京津冀地区地级市层面的面板数据, 通过回归分析来考察协同发展规划对创新的影响,但是进行严谨的因果识别的研究较少,仅有一篇文献例外。[4-8] 该研究运用 2011-2016年的城市层级数据和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 ( PSM⁃DID) , 考察了协同发展规划对公共服务的影响,发现协同发展规划并未从整体上提升京津冀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但是该政策提升了河北省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8] 与该研究关注公共服务受到的影响不同,本文考察了协同发展规划对税收产生的影响,税收既是各项政策实施的财力保障,同时也能反映协同发展规划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效果,从而为评估协同发展规划的影响提供了不同视角的证据。

另一个领域的研究为区域发展政策对区域均衡发展的影响研究。在世界范围内,相当多的国家,包括中国、欧盟各国、美国、印度等均存在着大量的区域性发展项目。欧盟的“ 团结政策 ” ( cohesion policy) 被发现促进了目标地区的经济增长,缩小了地区间的发展差距。[9-12] 对于美国田纳西河谷管理局项目,有研究发现,该项目促进了当地的制造业就业和农业就业,但只有对制造业就业的积极影响在项目停止之后持续存在。[13] 印度的区域性发展项目被发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及企业活动的增加,但是该影响并不可持续。[14-16]

在关于中国的区域性发展政策研究中,西部大开发受到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西部大开发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但是对西 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甚微,对于其是否缩小了地区间和区域内的发展差距结论并不一致。[ 17-22] 另外,还有不少研究关注经济特区和振兴东北等战略。[23-30] 中国的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和振兴东北等区域性发展政策及欧美的区域性发展项目的目的,往往在于推动目标地区的经济增长,而对于区域内的分工合作及区域内的发展差距并未重点关注。与此不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既要明确三地的各自定位,促进整体发展, 又要缩小地区差距 ,推动协同发展 ,这使得其成  了特色鲜明且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的区域性发展政策。本文则考察了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内税收差距和整体税收发展的影响,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来自一项具有鲜明特色的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证据。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协同发展规划明确了三省市的功能定位,通 过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相辅相成来推动京津冀区域的共同发展。三地的共同发展在税收收入上 必然会有所体现。

(一)协同发展与增值税

协同发展规划将改变产业结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牢牢抓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个‘ 牛鼻子 ’”。在协同发展规划中,北京市的定位为“ 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 、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而河北省的定位包括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和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这意味着,北京市的相当一部分服务业和制造业将外迁,其中跟商贸和物流相关的产业可能部分迁移至河北省。

产业结构的变化会进一步影响到增值税宏观税负水平。根据增值税税制设计,所有资本品投入所含增值税可以抵扣,而劳动投入所含增值税则只有外购劳务的部分可以抵扣,因此,不同行业的增值税宏观税负必然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具体而言,劳动密集型行业宏观税负较高,资本密集型行业宏观税负较低; 在制造业中,一般制造业宏观税负较高,先进制造业宏观税负较低。[31-32] 这意味着,如果某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制造业占全部经济的比重下降,那么该地区的增值税宏观税负将下降;至于其增值税税收收入绝对水平受经济总量的影响,并不一定会下降。反之,如果某地区迁入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制造业,那么其增值税税收收入绝对水平将增加;该地区增值税宏观税负的变化情况则要看迁入地的产业结构是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定。就京津冀三地而言,企业搬迁的影响存在差异。北京市是迁出地,其经济结构将更偏向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更高。而河北省是迁入地,但相对而言,河北省本身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制造业占比较高 ,迁入  企业不一定会改变当地的产业结构 。天津市既是  潜在的迁入地,也是潜在的迁出地,其经济结构所受影响处于北京市和河北省之间;从行业的角度来看 ,其可能更偏向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因而协同发展规划对天津市增值税宏观税负的影响可能与北京市所受到的影响更相近。

据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协同发展规划将促使京津地区的增值税宏观税负率有所下降,河北省的该比率则有所上升。

(二)协同发展与企业所得税

区域分工有助于提高效率、增加利润,从而 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分工能提升生产效 率 [33- 34] ,  对于企业而言,生产效率的提升是增 加利润的一个重要途径。京津冀协同发展本质上就是京津冀三地的进一步分工合作,北京市向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和天津市向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努力,将进一 步提升两市企业的生产效 率。与此同时,河北省由于承接了来自北京市和天津市的搬迁企业,河北省的企业整体生产效率也将获得提升。这将使得京津冀三地共同提高生产效率。三省市在企业生产效率上的提升必然会反映到企业的利润上,进而体现为三省市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增加,并导致三省市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提升。不过,搬 迁企业对河北省的影响可能是立竿见影的,而北京市和天津市的产业进一步升级可能需要相对更长的时间。

由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2:协同发展规划将促使京津冀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增加,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也将有所上升,河北省的该比率上升更加明显。

(三)协同发展与税收收入

分工不仅会提升生产效率,而且会最终带动整体经济发展和税基增加。分工会提升各个企业的生产效率,而各个企业整体生产效率的提升最终会体现为该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35- 37] 协同发展规划为京津冀三地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定位。其中,北京市定位为“ 全国政治中心 、文化中心、 国际交往中心 、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市定位为“ 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河北省定位为“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 、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这一分工定位将促使三地经济发展更为互补、合作更为密切,进而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区域分工确实可以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38]

经济的发展必然也会对税收带来影响。经济发展将促使税基增加,在此情况下,如果政府保持宏观税负水平不变,那么其税收收入就会增加;如果政府保持税收收入水平不变,那么其宏观税负水平就会下降。考虑到近年来中国一直在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更可能降低宏观税负水平。就具体操作而言,在法定税率不变的条件下,政府可以调整税收征管力度,进而改变宏观税负水平。[39- 41] 结合京津冀三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北京市的财力最为充裕,河北省的财力相对最为紧张, 因此,北京市更可能降低宏观税负,河北省宏观税负则相对难以降低。

综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协同发展规划将降低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宏观税负水平。

四、政策背景与实证策略

(一)政策背景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讨论至少始于1980年代前期[42- 43] ,  但是三地协同发展并未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2015年4月,党中央通过了《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同年6月印发并实施了该纲要,这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真正成为国家战略。该战略强调三省市的鲜明定位和功能互补,各自错位发展,从而促进整体发展。除雄安新区的建设之外,该协同发展规划的实施主要源自三省市内部的协调和资源配置的优化,而从中央或其他省市直接调拨的资源很少。这使得本文能将协同发展规划的影响设定在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这三省市,而周边的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则可当作比较对象,且不用过于担心这三 省会受到协同发展规划的较大影响。

协同发展规划是整体规划,总体而言各项政策是逐步实施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过程中,具体政策成熟一项就推进一项,譬如:2015年11月,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省市生态环保部门签订《 京津冀区域环保 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11月,北京市和河北省共同签署《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深化合作协议》;2019年1月,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相关教育部门签署并发布了《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8- 2020年)》。[8]  由于各项政策是逐步落地实施的, 因此,本文预期政策效果也将是逐步体现出来的,某些政策效果可能存在随着时间发展而增强的过程。

(二)倍差法与回归方程

基于协同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本文使用倍差法来估计协同发展规划的影响。本文将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省市设为处理组,将周边的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设为控制组。之所以将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设为控制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这三省在地理、经济联系和社会文化习惯等方面与京津冀三省市较为接近 ,从而可能具有较高的可比性。其二 ,就同为周边省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而言,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 ,地理经济条件与处理组和控制组的六省市具有相当差异, 因而可能不是控制组的最佳选择;辽宁省在区域定位上属于东北地区,而非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在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身特性, 因而也不是控制组的最佳选择。在稳健性分析中,本文将对控制组进行不同的设定,以进行更多的讨论来确保控制组选择的合理性。本文的具体回归方程设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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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Yit 为 i 地级市(区)在第t年的被解释变量,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及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八个变量。Tt 为时间虚拟变量,如果观测值来自2016年及之后年份则为1,  来自2014年及之前则等于0 ,  舍弃2015年的样本。XTZCi 是协同发展规划的虚拟变量,如果地级市(区)i 来自北京、天津或河北三省市,那么,该虚拟变量设定为1; 否则设定为0 。本文关注的系数为α3,   该系数 表示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相应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控制变量Xit 包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组均值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组均值,是将全国所有地级市和直辖市的区按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低到高分为十组,计算得到每组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平均值。这些交互项可以控制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各自的发展趋势。在此,本文没有控制各城市随时间变化的各个不同经济指标,譬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产业结构等,这是因为协同发展规划本身可能影响到京津冀区域各地级市(区)的此类经济指标,如果本文控制这些变量,那么本文就控制住了一部分协同发展规划的效果,这会导致本文估计的政策效果出现偏差。变量 δt  表示年份固定效应,变量γi 表示城市固定效应,前者控制被解释变量在所有城市随时间变化的共同趋势,后者控制被解释变量在各个城市不随时间变化的部分,可反映各个城市的固有特质。

协同发展规划一方面要推动京津冀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缩小京津冀三省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回归方程(1) 体现了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整体发展的影响;回归方程(2) 则用于估计协同发展规划对缩小京津冀三省市之间发展差距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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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2) 中 ,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与回归方程(1) 相同,本文将协同发展规划所覆盖的北京、天津与河北三省市分为两个处理组,一组为河北省,另一组为北京市和天津市。本文分别用虚拟变量 HBi 和 BJTJi 来刻画这两个处理组。当地级市(区)i 来自河北省时,虚拟变量 HBi  取值 为 1,  否则取值为 0。当地级市(区)i 来自北京市或天津市时,虚拟变量 BJTJi  取值为 1 ,  否则取值为0。这里关注的系数为β3 和 β5 , β3 表示协同发展规划对河北省发展的影响;β5 表示协同发展 规划对北京市和天津市发展的影响。从系数 β3 和 β5 估计值的大小,可以发现协同发展规划是否缩小了河北省与北京市和天津市之间的差距。

(三)识别检验和稳健性检验

倍差法所依赖的一个关键前提为平行趋势假设 。本文将2013年的数据纳入分析中,增加处理组与2013年年度虚拟变量的交互项,重新估计回归方程(1) 和回归方程(2) 。如果新交互项的系数在统计上显著异于零,那么被解释变量在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发展趋势并不平行,本文所估计的政策效果可能存在着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如果新交互项的系数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异于零,那么被解释变量在处理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发展趋势可能是平行的,本文可以对实证结果持有较高的信心。

如前所述,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八个变量。但稍有遗憾的是, 本文在2013 年的数据中只能观测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及税收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四个变量,因而,本文主要就这四个变量的平行趋势假设进行检验。不过,考虑到这八个变量均为税收收入或分税种的税收收入, 它们在时间上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一致的。因此,如果可观测到的四个变量的平行趋势检验能使本文对相应的实证结果有较强的信心,那么本文对另外四个变量的实证结果应该也拥有相当的信心。

除了平行趋势检验和稳健性分析之外,本文仍担心这一估计的政策影响是来自其他政策或变化,而非协同发展规划。其中一个可能的影响为,天津市所辖各区县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数据在2016 年前后出现了较大的变动,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正式出台的时间为2015年,二者在时间上相当接近,从理论上来说,这很有可能影响到本文的实证结果。为此,本文将在稳健性分析中将天津市排除在处理组之外重新进行估计。如果将天津市排除在处理组之外得到的实证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较为相近,那么本文可以对实证结果拥有更大的信心。

另外,如果存在着其他未知的政策会从整体上影响到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那么本文可 以从政策对不同被解释变量之间影响的逻辑关系来进行考察。考虑到北京市的一部分企业会迁入河北省,因而,河北省的增值税税收收入会增加,但是这部分搬迁的企业中较大的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可能会暂时与北京市共享,从而使得河北省增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与搬迁企业的体量相比要低。然而,这些搬迁企业在迁入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不需要跟迁出地共享,从而迁入地,譬如河北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的增幅应当高于其增值税税收收入的增幅。难以想象其他未知的政策会对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分税种税收收入产生此种不同的影响。如果这一逻辑在实证结果中得到验证,那么这将进一步支持本文的实证结果。

本文进行的稳健性检验包括两部分:其一为改变控制组所包括的省份;其二为部分改变处理组。如前所述,本文的控制组为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在稳健性分析部分,本文考虑了两种不同的控制组,一种控制组设定为包括京津冀周边的所有省(自治区),即包括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五省(自治区), 另一种为全国除港澳台、西藏、上海和重庆之外的所有其他省(自治区)。

在处理组方面,本文考虑了只关注北京市和河北省,而将天津市不放入分析中的情况。该分析的一个考量因素是上文提到的天津市的地区生 产总值和税收收入数据在2016年前后出现了较大的变动。实际上,该分析还有另一个考量因素,即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的“ 牛鼻子”是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而最大的产业迁入地是河北省 , 因而只关注北京市和河北省的分析或许更能捕捉到政策效果在区域间的异质性。

五、数据与变量

本文使用的数据为2014-2019年地级市( 区)层面的年度数据,其中北京市和天津市使用的是区县级的数据。① 相关数据主要来自 EPS 数据平台和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辖各区的官方网站。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包括增值税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城建税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宏观税负率、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城建税宏观税负率和宏观税负率八个变量。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前四个变量反映(分税种)税收收入的绝对水平,本文在回归中均对其取对数;后四个变量反映总体及分税种的宏观税负水平。增值税税收收入实际上为增值税税收收 入与营业税税收收入之合计数,这是因为本文研究的时期跨越了“ 营改增”改革,前期同时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后期只征收增值税,只有将二者合并计算才具有可比性。政策变量包括协同政策、京津及冀等。

描述性统计结果具体见表2 。从中发现,各地级市(区)增值税税收收入年均值为57. 8 亿 元,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年均值为22. 1亿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年均值为10. 3 亿元,税收收入的年均值为147 . 8 亿元,宏观税负率的均值为 6. 01% ,  处理组占全部样本的 46% ,  与控制组样本量大致相当。

六、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表3报告了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税收收入的影响。第1至第8列的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增值税税收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城建税税收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宏观税负率、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城建税宏观税负率和宏观税负率。表中所有回归结果均控制了城市(区)固定效应和年度固定效应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组均值与时间趋势的交互项,标准误在城市(区)层面进行了聚类调整,后续所有回归分析的控制变量和聚类调整方法均与此相同,不再赘述。第1列的实证结果表明,协同发展规划并未导致京津冀三省市的增值税税收收入出现统计上显著的增加 ,但是第5列的实证结果显示,三省市增值税的宏观税负率却下降了0. 74 个百分点。从第2至第 3列和第6至第7列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协同发展规划显著提高了京津冀三省市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而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的系数为正但在统计上不显著 。由第 4 列的实证结果可知,协同发展规划对于京津冀三省市整体的税收收入没有统计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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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于零的影响;相对应的第8列,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对宏观税负率的系数为负,但也在统计上不显著异于零。总体而言,协同发展规划导致了京津冀地区部分税种税收收入的增加,部分税种宏观税负的下降。

表4报告了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内部税收收入差距的影响。由第1列和第5列可知, 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增值税税收收入和宏观税负率显著下降,而河北省的增值税相关系数均为正但不显著。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指出协同发展规划导致经济结构变动,进而使得增值税宏观税负变化 。这里的实证结果验证了研究假说1中关于京津的部分,未能验证其关于河北省的部分。这可能是由于协同发展规划中存在着针对搬迁企业的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税收共享协定,迁出地在一定年限内仍能分享搬迁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搬迁企业对河北省的增值税的增加效应被削弱了,相应的系数也就变得不显著异于零。与 此相关的第3列和第7列的实证结果恰好支持了这一论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收入,考虑到消费税税收收入在规模上比增值税税收收入小很多,譬如:2017 年全国国内消费税税收收入仅相当于国内增值税税收收入的18. 1% , ② 因而,理论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变化情况应该与增值税的变化情况比较接近。不过,实际上,河北省城市维护 建设税税收收入因协同发展规划而显著上升 ,增值税税收收入则并无显著变化。这两个税种所受 影响的差异恰好与针对搬迁企业的税收共享协定相一致。这种相互印证实际上有助于说明本文估 计的政策效果来自协同发展规划,而非其他政策的影响。

表4第2列报告的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及河北省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影响的系数均为正,其中对京津的影响在 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异于零;河北省的这一回归系数不显著可能也是受搬迁企业所得税税收分享政策的影响。第6列显示,协同发展规划促使河北省的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上升了0. 23% ,  与表 2 中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的均值0. 85% 相比,这表明河北省企业的盈利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该增加可能是协同发展规划使得北京市和天津市部分产业搬迁到河北提升了其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所致。以河北省沧州市的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为例,该园区基于协同发展规划于2015 年引入第一批10 家医药企业③ ,  到 2019 年则形成了一个千亿级的医药产业群④ 。相对于河北省原有企业而言,该医药产业群无疑是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盈利能力的,也就有助于增加河北省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和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水平。因此,企业所得税的表现与研究假说2相一致。

表4第4列结果显示,协同发展规划对河北省税收收入的影响为正,对北京市和天津市税收收入的影响为负,只是二者均在统计上不显著。 第8列的回归结果则表明,协同发展规划使得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宏观税负率下降了1.7 个百分点 ,且该影响在1% 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异于零。 换言之,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区域的税收收入影响并不明显,但对京津地区和河北省的宏观税负呈现异质性影响。这验证了研究假设3。

总体而言,根据表4的实证结果,协同发展 规划导致河北省的税收收入与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差距缩小了。在表4的8列中,除第2 列外,均表明协同发展规划对河北省税收收入的正面影响要大于对北京市和天津市的正面影响。

(二)识别检验

本文将2013年的数据增加进来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 。在此,本文针对表3和表4中所有政 策效果显著的列给出了其平行趋势检验图。⑤ 图1是与表3第5列对应的平行趋势检验;图2是与

表 4 第1列对应的平行趋势检验;图3是与表4第8列对应的平行趋势检验; 图4是与表4第5 列对应的平行趋势检验。以上检验结果表明,平行趋势假设并未被违反。这保证了本文对表3和表4实证结果及相关结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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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的稳健性分析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为改变控制组,其二为对处理组进行一定变化,即去除来自天津市的样本。表5和表6分别对应于表3和表4,将控制组由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改为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研究发现,表5和表6的系数大小和统计显著性均分别与表3 和表 4接近。本文还以京津冀周边所有省( 自治区),即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作为控制组进行了稳健性分析,实证结果也类似。

在表7和表8中,本文删除了来自天津市的样本分别重新估计了回归方程(1) 和回归方程 (2) 。研究发现,表7和表8的实证结果与表3和表4的实证结果,不论在系数大小,还是在统计显著性上均非常相似。

总之,所有的稳健性分析结果均表明,本文表3和表4的实证结果非常稳健,这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实证结果。

(四)机制检验

协同发展规划通过明确城市分工、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进而影响税收收入。本文将从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两个方面来检验协同发展规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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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产业结构的影响

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产业结构的影响需要在细分的行业层面进行分析,但是本文只有分第一 、二和三产业的比较粗的数据。如果本文直接以第二或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来度量产业结构的变化,那么将带来较为严重的测量误差,从而不能正确估计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产业结构的影响。

2019年2月22日,《北京日报》报道了北京市外迁企业的详细情况。⑥2018年,北京市迁往市外的企业总计780 家,从外迁企业行业分布来看,批发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合计占比为84. 1% , 其中批发零 售业占比最大。批发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均为增值税宏观税负较高的行业。[31-32] 这三个行业企业的外迁将降低北京市整体的增值税宏观税负水平,从而支持了表4第5列的实证结果,即协调发展规划促使京津地区的增值税宏观税负降低;与此同时,这也为表4第1列京津地区增值税税收收入下降的结论提供了解释。

从外迁企业的地域分布来看,21. 8%的企业迁往河北省,浙江省和广东省排名第二和三位,其余省市占比均在 7% 以下。这表明,河北省确实接纳了不少来自北京的搬迁企业,因而河北省的增值税税收收入将有所增长。只是针对搬迁企业的税收分享协定使得河北省的增值税税收收入增长较少,这与表4第1和第5列第1行不显著的正向影响相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税收分享协定并不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搬迁企业对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的增长作用不会被削弱。表 4第3和第7列第1行表明 ,协同发展规划对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收入和宏观税负存在着显著的正向影响。该实证结果与此处搬迁企业对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预期影响相一致。

2. 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理论分析中,本文指出协同发展规划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将稳定京津地区的税收收入水平,同时降低京津地区的宏观税负水平。表4第4和第8列第2行的结果表明,协调发展规划并未显著减少京津地区的税收收入,但显著降低 了其宏观税负。在此,本文检验协同发展规划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表9) 。结果显示,协同发展规划对京津冀地区的整体经济增长存在着正向但不显著的影响 ,其中京津地区的经济总量则由于协同发展规划而增长了6. 8% , 该影响在 5% 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异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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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分析

协同发展规划是一项长远的战略,其对京津冀整体发展和区域内差距缩小的作用可能并不能立竿见影,而是存在着一个逐步发生作用的过程 。对此,本文在表10和表11中分析了协同发展规划的年度动态效果,表10和表11分别对应表3和表4的实证结果。表10第5列的实证结果表明,增值税和营业税宏观税负率在政策实施后的第一年不显著,在实施后的第二年到第四年均在统计上显著且系数较大,这与北京市的产业疏解是相一致的。表11第4列的实证结果表明,河北省与京津两市的税收收入差距逐年缩小,但该缩小更多与税收收入区域内分布变化的解释相一致。所有宏观税负率的指标基本上均体现了河北省与京津两地税负率逐年缩小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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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发现,首先,协同发展规划确实缩小了京津冀区域内的税收差距。具体而言,协同发展规划降低了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宏观税负率,却未降低河北省的宏观税负率; 协同发展规划降低了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增值税税收收入和增值税宏观税负率,而未降低河北省的增值税相关指标; 协同发展规划提升了河北省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但未改变北京市和天津市企业所得税宏观税负率。其次,协同发展规划并未从整体上增加京津冀地区的税收收入,但是增值税宏观税负率有所降低,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有所增加。这暗示协同发展规划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京津冀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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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关于区域 协同发展的政策启示。

第一,产业升级与转移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点。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协调共同发展。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能促进各地区自身特色产业的发展,更加明确自身定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地区之间互补的产业结构。区域内部不同地区间紧密的产业联系将使得不同地区间相互带动、共同发展。

第二,税收政策等体制机制改革是促进区域合作的重要抓手。不同地区之间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不一致性; 即便不同地区间体制机制相同, 其信息交换也往往存在着障碍。这些体制机制包括税收制度、海关管理、医药产业监管等,在兼顾各地区利益并保障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这些体制机制改革尽可能地为商品、资本和人员的区域内自由流动创造便利条件。如此则构筑了产业转移与各地产业升级的基础环境,区域的分工与合作将遵循市场机制自发形成。

第三,区域协同发展既促进区域内发展差距缩小,也促进各地区共赢。区域协同发展当然要求逐步缩小区域内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但是该区域均衡发展的实现并不是以牺牲一 部分地区为代价来促进另一部分地区的发展,而是同时推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发展。一方面, 区域协同发展能促进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区域发展规划促使发达地区的部分产业搬迁到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能促进迁入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迁入地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并使得迁入地有效扩大税基,提高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的增加能为发展水平较低的迁入地提供财力,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将为迁入地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些均将增强迁入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 区域协同发展对于发达地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协同发展规划可能会促使一部产业搬迁至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这会导致发达地区流失一部分一般性的企业和一部分税收收入,但是同时也使得发达地区有更大的空间发展高科技行业,以更大的力度支持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从而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形成紧密的分工合作,以促使自身达到更高的发展水平,形成更强的竞 争能力。

注释:

①  北京市和天津市分别在 2015 年和 2016 年及之前存在县 ,在此之后两市的所有市辖县均改为区。

②  根据《 中国统计年鉴 2018》计算得到。

③   参见 :http:  //www. xinhuanet. com//politics/2015- 05/28/c_  1115441977. htm ,   2023-04- 20.

④   参见: http:  //hbrb. hebnews. cn/pc/paper/c/201902/18/c 122651 . html ,  2023- 04- 20.

⑤  针对表3和表4的每一列均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所有实证结果最终几乎均未违反平行趋势假设,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未能将所有图一一展示,如感兴趣可向作者发邮件索取。

⑥    参见 :http:  //ie. bjd. com. cn/5b165687a010550e5ddc0e6a/contentApp/5b16573ae4b02a9fe2d558f9/AP5c6f6 96ee4b04c0f0a51fa 1 a. html ,  2023- 04- 21 .

参考文献:

[1]  赵国钦,宁静.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财政体制 :一个框架设计[J] .  改革,2015(8) :  77- 83 .      

以下(略)

【作者简介】  周波(1977 — ) ,  男,湖南湘潭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财政税务学系副教授 ; 申亚茹(1991 —) ,  女,河北石家庄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财政税务学系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2BJY030) 中国增值税出口退税税负归宿及其影响因素与政策优化研究。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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