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等。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明确建设目标,激发市场活力。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这份文件2000多字、10条意见,被称为“市场准入10条”。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的政策文件,是释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信号。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由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经营主体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方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完善制度确保“一单尽列”“不得单外有单”,充分维护该项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助于防范行政权力滥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让各类经营主体对“公平”有更加明晰而深刻的认知——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可、什么可以自主决定,一目了然,一视同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以问题为导向,做到与时俱进。回应社会诉求和企业呼声的举措,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调整协同,在不减损现有经营主体准入机会的前提下,坚持国民待遇原则。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放宽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有利于让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到过去被视为“高门槛”的行业,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进一步清理服务业准入环节的各类限制,破除显性或隐性的市场壁垒,适时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营造“敢投、能投、投得好”的市场准入环境,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强化效能评估,注重法治思维。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通过常态化、动态化的评价机制,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切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全面落地,从而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制度完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完善法治化市场规则,健全法治化监管制度,提高我国市场对各类要素资源的吸引力,保障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繁荣的内生动力,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市场经济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延安市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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