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穿针引线人”的基层干部,肩负着直接服务群众、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使命,也因此面临着更多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当前,个别基层干部群体依然存在安于现状的“不想为”、能力不足的“不能为”、怕担风险的“不敢为”等现象。因此,要以“三大引导”激发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精神动力,以“四大激励”提高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行动自觉,以“三大机制”增强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外在压力,以群众路线优化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工作方法。
一、以“三大引导”激发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精神动力
基层干部的工作具有环境复杂、内容繁琐、要求细致等特点,需要在思想教育、宣传教育和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加强引导。
在思想教育方面,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加强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要加强党史国史、党章党规、社情民情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又要看到基层干部扎根基层、坚守初心的价值追求,把理想信念教育与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实现个人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在宣传教育方面,要重点宣传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担当实干精神,让各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努力宣传基层干部在担当实干中涌现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成效。同时,要对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基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组织调整,营造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作风建设方面,要把担当实干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树立担当实干榜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入开展担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有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引导广大基层干部不断增强担当实干意识,并将担当实干作风纳入基层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等环节。通过拓展服务群众渠道、丰富干群沟通途径、提升群众工作艺术等方式,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担当意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融洽干群关系。
二、以“四大激励”提高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行动自觉
“四大激励”是指精神激励、政治激励、经济激励和目标激励,通过“四大激励”形成合力,让担当者有担当,让实干者得成就,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行动自觉。
在精神激励方面,要通过领导表扬、组织认可等正向激励方式对基层干部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基层干部在精神层面渴望得到尊重、认可等心理需求。要不断丰富精神激励方式、拓展精神激励广度。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要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后顾之忧,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从而激励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体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参与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团队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完善各类表彰制度,定期对基层干部、基层集体进行评优评奖,营造争先创优的团队氛围,培养基层干部的集体荣誉感。
在政治激励方面,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拔重用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的基层干部,树立“在担当实干中选人用人”的政治导向,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竞争力,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要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担当实干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让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得到重用。要杜绝选拔任用说情风,改革完善基层干部提名考察的方式与程序,加大干部任用的信息公开及核查力度,推行干部任命的党委会票决制。
在经济激励方面,要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的杠杆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匹配的经济待遇增长机制。改革完善现行工资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工资待遇挂钩,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同等待遇的问题。要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表现优秀但晋升空间有限的基层干部,要给予相应的经济激励;对工作环境差的基层干部,要适当提高津贴补贴。
在目标激励方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将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把干部要完成的工作目标全面融入制度规定中,让他们分阶段、有目标地完成工作。目标制定要注重可操作性,要结合基层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并尽可能量化。要注重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将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升职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目标激励的作用。
三、以“三大机制”增强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外在压力
“三大机制”是指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发挥三大机制的联动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外在压力。
在监督检查机制方面,坚持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让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同向同行,形成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把担当实干纳入干部民主评议范畴,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走访了解等方式,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合理运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基层干部的曝光力度,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警示教育,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构建立体化的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综合监管体系。
在责任追究机制方面,要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完善部门和个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要做到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以有效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相互推诿等突出问题。责任清单无需逐级上报,而是由具体承办部门和个人负责定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责任清单涉及多个部门的,各相关承办部门应按规定报告。同时,要明确问责追责机制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具体性质等,提升问责追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容错纠错机制方面,要充分认识基层干部不敢担当、不敢创新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创新引致的错误和责任有顾虑,而解除干事者的顾虑、提高他们的干事热情,为担当者担当是关键。可以针对当前的中心工作与重点任务,建立或完善容错责任清单,明确区分工作中的乱作为和工作探索与创新的区别,给干事者松绑。同时明晰纠错机制,对基层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失败如何容错、纠错,要进行具体细化,并制定纠错办法,让纠错有据可循。
四、以群众路线优化基层干部担当实干的工作方法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通过深入群众、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在推动基层干部担当实干中发挥作用。
在深入群众方面,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事求是掌握民情的基础上,准确分析了解民意。建立科学的民意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充分了解群众的公共需求。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有组织地征询意见,让群众有序参与决策议事,将矛盾和风险化解前置于决策部署,促进政府中心工作与群众公共需求实现有机融合。
在群众参与方面,要强化群众主体意识,推动政府主导型治理向协同型治理转变。面对“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仅依靠政府力量或某个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管好开放、流动、复杂的社会,这就需要鼓励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提高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意识,进而推动政府治理由主导型向协同型转变。
在群众受益方面,要建立群众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执政的透明度,让群众全面了解各类政务程序,增强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针对性。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如对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群众优先考虑获取政府奖励性惠农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此外,要把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使群众对干部的选用有更大的影响和作用,形成干部既对上级负责又对群众负责的制度环境。
(作者简介:黄东升,百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