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

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

  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充分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万众一心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找准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口,明确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继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国家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本文关键词: 李东朗 全国政权 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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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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