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学理念的“二元结构”现象剖析

学校办学理念的“二元结构”现象剖析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主张“走向理念办学”,认为学校不能拘泥于陈旧的管理模式和满足于短期的规模效益,而应确立一个全新的办学理念来指导办学活动和规范办学行为。[i]由于这种主张明确指出学校发展不能只凭经验而是要建立在先进的办学理念基础之上,因此得到了学校的普遍支持和积极响应。此后,无论中小学都特别强调和重视先进的办学理念的积极作用,纷纷提出各种各样的办学理念来指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然而,由于对学校办学理念的结构缺乏必要的、细致的和透彻的分析,导致对办学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出现了笼统化、简单化和表面化的倾向,有时在校长和教师之间出现办学理念不一致甚至是产生了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严重时会影响学校的管理效能和学校目标的实现,我们为此借用经济学上的“二元结构”概念,来描述和分析学校成员之间在办学理念上存在的差异,以引起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一、办学理念的结构分析

办学理念是一所学校办学的总体指导思想。欧美和我国港澳地区学校则称之为“学校教育哲学”(educational philosophy of school)。一般来说,办学理念是全体学校成员对学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所持教育观念或哲学观念,它是建立在对教育规律和时代特征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它包括“学校是什么”,“学校具有什么使命”,“发挥什么作用”等对这样一些学校基本问题的价值判断和识别。这里需要特别指出,办学理念不是对学校具体工作的论述,集中体现的是学校的办学理想和基本规律,它不仅反映了一所学校的主体信仰、精神气质和文化特征,而且构成了一所学校绵延流长、兴旺发展的理想支撑和精神动力。从这一点出发,可以把办学理念与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宗旨、办学原则、校训、校风等区分开来。因此,许多人把办学理念视为学校发展的灵魂和命脉,是学校成功办学的关键所在,甚至提出“理念创新”是学校走向成功的标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学校办学理念是全体学校成员办学理念的复合体,其中包括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等办学理念,它在形成和实施过程中都带有明显的结构性。在我国,由于校长在学校中的地位、职责和权威所致,他在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过程中往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不仅如此,学校办学理念通常总是通过校长的言行表达出来的,有时未免夹杂了校长个人的教育思想、办学主张和语言风格等。因此,校长的办学理念是学校办学理念的主要成分。也恰恰是这个原因,许多校长很容易地也很自然地认为他个人的办学理念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实际上,由于近年来我们强调教师的专业自主权,因此,教师对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正在发挥积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能忽视或者视而不见,否则会导致恶果。尤其在当今学校管理更加强调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背景下,必须重视教师的意见、愿望、志趣,应将教师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置于一个合理的位置。学生对学校办学尤其是课堂教学的感受、看法和建议同样非常重要,学校更应予以重视。此外,家长的教育理念也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学校中,校长和学校管理者应重视家长的作用,主动听取和吸收家长有关教育的愿望、意见与建议。

以上这种学校办学理念的复合体结构,决定了它包含着多重的关系,我们可以作如下区分。第一,从对学校发展的影响来看,办学理念包括学校的主流或者主导的办学理念,与一些非主流或非主导的教育理念。主流的办学理念反映了学校成员对办学的基本主张和对学校发展的愿景,主导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道路。第二,从教育专业性的角度来看,它包含专司教职的校长、教师等专业人员的办学理念,与家长、社区成员等非专业人员的办学理念。第三,从学校内部管理来看,学校办学理念主要是指校长的办学理念与教师的办学理念,它们是学校主流的办学理念,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主导学校的发展方向,决定运作机制的具体形态。在以上三重关系中,第三对关系通常是人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本文提出的“二元结构”方法也着重分析学校中校长与教师的办学理念,要求处理好这一对主要关系。

一般而言,校长和教师在办学理念上表现为一致、基本一致和不一致三种状态。所谓“一致状态”是指,经广泛研讨、意见征求、民意表决等适当过程最后由校长提出的办学理念,得到教师们的广泛认同、全力支持,并能统一地、高效率地贯彻落实在学校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学生管理诸方面。所谓“基本一致状态”是指,教师能基本认可校长提出来的办学理念,基本赞同学校发展的大政方针,但是对于个别细节尤其是实施的方式可能持有不同意见,只要适当的协调,如校长通过私下沟通、意见交流、说服教育、示范操作等途径和方式,可以求大同存小异,甚至求大同消小异,最终在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所谓“不一致状态”是指,校长独唱改革高调,教师们我行我素,不能与校长的办学理念保持一致,这就表现为“二元结构”。严重时,可能导致校长与教师矛盾激化,学校冲突四起,学校发展遭遇重重障碍,出现许多事与愿违的情况。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要求包括校长、教师在内的全体学校成员的办学理念保持一致。国内外有关学校效能研究均表明,全校成员对办学目标和看法是否一致是学校效能高低的重要成分,也是学校办学成功的重要因素。还有学者把此视为现代化学校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实际上,所有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在办学理念上均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消除“二元结构”,缩小校长与教师办学理念之间的差异,使之保持一致,是学校管理的基本目标和重要任务。

二、“二元结构”的产生原因

学校在形成和提出办学理念时,应充分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它要具有特定的精神内涵;(2)它要有科学性、理论性和鲜明的个性;(3)要考虑学校的地域、学校特色、学校的层次、培养对象等;(4)不能太迫近现实,也不能脱离实际,要有一定的超越时空性和稳定性,保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不变;(5)要由学校校长在教师共同意愿的基础上形成;(6)要有一个稳定的语言结构形式,以标示自己学校的个性。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和提出,能否遵循上述这些原则,决定了它能否为全体学校成员所认可和支持,能否成为学校的主流理念,乃至成为全体学校成员共同持有的理念。

在这里,我们应着重考虑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办学理念的内容和实质,二是办学理念形成和提出的途径和方式,三是办学理念的语言表达。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那些内容陈旧、无特色、脱离学校实际、不符合教育现实、没有反映时代要求和先进的教育思想的观点,无疑不可能得到支持,这虽然是导致办学理念“二元结构”的重要原因,但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我们认为,与内容和实质相比而言,第二个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和提出究竟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过程,采取了什么样的途径与形式,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必然导致办学理念的“二元结构”,因此,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一般来说,办学理念的形成、提出有两种途径和形式。第一种是经全体学校成员广泛研讨、征求意见、民主表决等,对学校办学的一些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由校长直接提出。这一途径和形式充分体现了办学理念形成的公众性和民主性。这对许多欧美学校来说已是长期形成的传统,无论在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过程中还是在日常管理中,欧美校长都非常重视教师的意见,往往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研讨问题、整理意见、提炼观点并上升到办学理念的高度。在他们看来,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不是校长一人所为,而是学校成员集体意志的体现,所以,这种理念一经提出就很容易获得学校成员的认同和支持,通常不会产生分歧,若非特殊情况,它总是能保持长久不变,贯彻于学校发展始终。

第二种途径和形式是,校长在学校中处于强势地位,他通常对如何办学持有自己固定的独到的看法,通过某种方式提出自己的办学主张,并努力落实于办学实践中。与第一种情形相比,这种情形更多地含有校长个人的意志、经验和主张,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校长个人提出办学理念能否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他的办学理念能否成为学校的办学理念?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校长在办学理念的形成或提出中起到关键作用,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办学理念的形成决不仅仅是部分人商定的,它是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在内的学校成员的集体意识的结晶,是大家反复研讨、互相沟通,最后统一认识一同确定的。理念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验证、调整、充实和提高。只有这样,理念才会在具体办学过程中不断得以巩固和发展,成为学校精神,作为共同的思想资源为全体学校成员所拥有。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学校办学理念总是通过校长提出来或表述清楚的,这就容易造成一种误解,甚至有些校长会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办学理念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这种认识经常在办学实践中得到强化,出现有些校长轻视乃至无视教师及其他学校成员意愿的现象。正如前面所指出的,虽然校长的办学理念占主要地位,但校长的办学理念绝对不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全部。必须将校长的个人的办学理念与学校现实的办学理念区分开来。校长的办学理念需要获得学校成员的认可和支持,才能成为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的形成和提出缺乏“公众性”过程,势必会形成“二元结构”。

此外,办学理念的语言表述问题也会导致对办学理念的歧义。办学理念要用语言表述出来,并形成一个稳定的语言结构形式,以标示自己学校的个性。要达到这一点,就要求办学理念的语言表述要明快清晰、通俗易懂、容易记忆,朗读起来要朗朗上口,这样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笔者在深圳办学时,曾给新学校提出“有教无类、出类拔萃”的办学理念,前者体现公立学校教育的公平性,后者展现新学校的教育力量和“加工”作用所在。南京市第十三中学提出,示范学校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科研、改革创新”的三个理念,其中“以人为本”是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基础,“注重科研”是生存和发展的生机和动力,“改革创新”是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目标,简洁明确,内涵深刻。相反,如果学校办学理念内含的概念术语太多,语词晦涩难懂,重复生硬难记,都可能造成人们对它生分,难以取得认可和支持。如有的学校在办学理念中罗列一大堆繁琐复杂的名词概念,实际上终其一生也难以实现其中一点,导致学校办学目标不明确,办学思路不清晰,造成校长和教师们的思想难以统一一致,影响学校的发展。

三、消除办学理念的“二元结构” 现象

如何消除学校办学理念中的“二元结构”现象,从前面的分析可以找到基本的答案。

第一,既充分肯定校长在学校办学理念形成中的关键作用,又要全面考虑校长的道德素养和领导艺术。有人戏称校长既是学校的总设计师和总工程师,无非是想说明校长在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个人的办学理念对学校办学理念的形成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但我们不能就此简单地认为,校长个人的办学理念就是学校的办学理念。校长的办学理念是否成为全体学校成员共同的理念,关键在于它能否取得全体学校成员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校长不仅有责任向学校成员做好解释、教育和说服的工作,还要广泛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符合学校道德领导的基本思想。美国学者萨乔万尼指出,现代学校强调学校成员广泛共享学校共同体的价值观、理念、理想并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是学校管理的目标。[ii]要做到这一点,对那些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将个人的意志强加给教师们的校长来说,这对他的道德准则、道德领导水平是一种严峻的考验。

第二,要重视教师在办学理念形成中的作用。一些问卷调查发现,我国中小学校长在教师参与决策的问题上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把学校看作是自己的私人领地,总是防范他人侵入,二是“瞧不起”教师,总认为他们无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与我国中小学校长独大的做法不同,欧美国家的学校较多鼓励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决策,让教师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地承担起管理学校的责任。香港特区于2003年底修订的《教育条例》有大力支持教师和家长参与校政,包括参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的制定,这给予解决办学理念的“二元结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实际上,学校大多数的决策均应让教师参与进来,通常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张榜公示、问卷调查、利用校园网、举办各种座谈会、研讨会、恳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这些方式可以逐步提炼、形成学校共同的办学理念,并为学校成员所接受与认可。

第三,要以现代学校制度作保障。办学理念作为一种精神内涵应渗透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当中,以现代学校制度作保障,这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撰写文本性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而是在新的办学理念之下形成体现民主、科学、开放的程序和机制。有学者提出,办学理念概念应当从哲学性、精神性、动态性、生态性角度来理解和把握,[iii]此见解值得考虑。笔者也曾经提出现代学校制度应具有人本性、科学性、民主性、开放性、发展性、生态性六大基本特性,[iv]也可作为提炼和形成办学理念的参考指标。

第四,要在办学实践中检验办学理念的真伪和先进与否。新的办学理念提出以后,必须贯彻落实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用理念来规范办学中的一切行为,追求理念所要求的高质量,培养各个层次的体现学校风格特色的高水平人才。办学理念作为一种理性认识和价值追求,其对办学实践的反映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能起到引领的作用,只能靠办学实践来检验。也只有通过办学实践的检验,办学理念才能在办学实践中得以更好地体现,才具有现实的意义。要根据办学实践的效果,具体考察办学理念是否正确反映教育的本质和规律,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实际,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努力实现办学理念与办学实践的良性互动。

一旦学校的办学理念得到社会承认或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它就会使学校从众多同类学校中脱颖而出,成为独树一帜的品牌学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办学理念其实是一种“软实力”。它虽然不同于学校中的硬件设施等办学条件,只是一种观念性的办学软件。但正是这种理念却要在将来的学校硬件条件相差无几的竞争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愈来愈发挥它的巨大威力。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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