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港
温州重启金融改革,温州本地官员和学者显得十分兴奋。周德文认为,金融改革一直是制约温州经济发展的一条“短腿”,这次改革切中了要害,有望助推温州经济进一步发展。
但他同时担忧,2002年提出金融改革以来“失去的十年”,能否在这次行动中追回来,“关键还在于政府是否还有30多年前的那种创新、改革的精神。”
此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多次表示,温州金融和企业存在“两多两难”的特点,因此,温州要大力推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他同时提出,要建立三个体系:为大批中小民企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为民间资金和中小企业搭建资金交易的市场体系;为防范风险而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这是从根本上防范债务危机的主要出路。
另外,央行对民间借贷问题的态度,实际上也是温州此次改革方案能否获批的关键。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
此外,上述负责人指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不过,经济学界对温州金融改革仍存疑虑。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朱海就认为,应该明确金融试验区要建设成为“金融自由港”,否则就和2002年那次改革一样,意义有限。而国有银行的“私有化”和民间金融的“合法化”,这应该成为金融试验区的两条支柱,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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