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

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

马克思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11页)邓小平理论所以被公认为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就是因为邓小平理论满足了并将继续满足着我们党坚定地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所以,党的十五大指出:“坚持邓小平理论,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邓小平理论,这是党中央领导集体和全党同志的庄严历史责任。”邓小平理论是一个充满勃勃生机、不断开放创新的理论,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历史过程。十五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五届四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指导我国农村工作和国企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具有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而且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理论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是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一个光辉典范。认真研究党中央在这方面的创新,特别是从中对如何正确地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获得重大的方法论启迪,是很重要的。

坚持邓小平理论就要对邓小平理论  基本原则在新的时代高度上深化和拓展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坚持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是中国人民的希望所在,也是世界一切进步人类的希望所在。而要做到彻底的坚持,就要对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不断针对新的发展着的实践进行再认识,靠在新的时代高度所达到的认识来坚持。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申四项基本原则的时候就说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不是什么新问题”,但在“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都需要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新的有说服力的论证”,这种工作“决不是改头换面地抄袭旧书本所能完成的工作,而是要费尽革命思想家心血的崇高的创造性的科学工作。(《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9-180页)坚持邓小平理论,不是照背邓小平的论述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而是必须面向新的实践,回答新的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部分,是长期的中国国情。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出过精辟深刻的阐述;十五大报告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用九个“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出了新的进一步的概括。这些论述,既反对脱离中国现实搞“纯社会主义”,也反对否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而搞资本主义。这才是真正的坚持。

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这方面又有了新的拓展。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候,强调了“不发达”的问题。1987年十三大召开之前,邓小平就说过:“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深刻认识这个“不发达”是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十五大对“不发达”作了进一步的勾画,指出:这种“不发达”不仅是指“我国进人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个事实,而且还在于我国“总的说来,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这个“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占中国绝多数人口和土地的农村的不发达所决定的。因此,深刻认识中国农村,是深刻认识中国社会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发达的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决定》对这个“尤其不发达”的我国现时期农村的基本特征,在中央文献中第一次作出这样全面、深刻、本质的表述。这样的概括,首先突出地指明了我国农村的不发达,根本就在于生产力的落后,这是彻底的唯物论。中国的落后,根本问题是生产力的落后,而生产力的落后,又是由于广大农村的生产力落后,这个状况的解决是长时期的。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是同农村生产力要发展起来是一个长时期的任务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样的概括,更是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和经济同政治、文化建设及其状况与水平联系在一起考虑的。这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的国情,尤其是中国农村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深刻地理解和认识中国的农村,就能更深刻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理论不动摇。有了这样的理论概括,就可以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有更坚定的认识,而避免在我们的事业取得一定成绩的时候,头脑发热,干“超阶段”的事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决定了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存在的、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主义因素抱积极的态度。我国国有经济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民劳动的成果积累,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巩固的依靠,是向更完善的社会主义前进的保证。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综合国力越来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前途命运的主导因素。我们要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就必须不断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这样的概括,首先突出地第一位地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一定能顺利地向着更高的阶段发展,根本就在于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是生产力社会化、现代化的旗帜,这是彻底的唯物论。中国所以能够搞社会主义,根本问题是在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有二部分先进的生产力。共产党人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坚定。这样的概括,更是从历史和现实、国际和国内形势出发,把机遇和挑战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后得到的认识。

两个全会的《决定》对邓小平理论业已提出的许多重大命题,都充实和丰富了许多新内容,使邓小平理论的许多命题更加深化和拓展了,有了新的深度和高度。这就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要真正地坚持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就要不断地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基本命题的研讨,并把这种研讨同总结现实经验结合起来。 

在再实践再认识的基础上使邓小平理论的一些观点更臻于完备

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在总结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时候,都强调了邓小平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这其中的“比较”、“初步”,是非常具有辩证法意义的。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所强调的,邓小平理论如同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一样“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这就是要承认邓小举理论已有的结论并不都是十全十美的,既有一个根据实践检验和再认识,对已有的观点加以补充的问题,也有对一些观点加以修正完善的问题。两个全会的文献,在这两个方面同样成为我们学习并获取启迪的楷模。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对到下个世纪中叶这个期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作出过一系列阐述,从而为形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莫定了基础。党的十五大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根据邓小平的一系列论述,简明凝炼地概括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是十五大对邓小平理论的重要贡献。十五大以后,党在这方面的认识并没有停顿,而是在继续发展中,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十五大所概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基础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具体的勾画。《决定》根据十五大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针对中国农村的现实和发展,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在经济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文化上,坚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这就大大丰富和发展了十五大所提出的基本纲领,用新的实践所提供的经验进一步丰富了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

人们往往对邓小平理论一些重大观点的补充完善,易于理解,而对邓小平理论的某些理论观点,根据实践检验和认识深化而需要作出修正完善,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以为那样会动摇邓小平理论。这实际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是不科学的。

邓小平理论是科学,并不是说,邓小平在任何一个阶段、任何一个问题上所说的话,“句句是真理”。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中央文献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所作出的更明确、更规范的表述,就是一种修正完善。《决定》提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这个表述中,一是用“家庭承包经营”取代了过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准确地反映了现实;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三是明确这个体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这个体制不仅能适应以手工劳动为特征的传统农业,而且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中央文献中第一次对国有中型企业的政策所作的新的规定,有着创新意义。十五大进一步肯定了“抓大放小”的方针,而对中型企业没有作出规范的表述,在一般的认识中都是把中型企业归人大型企业的行列。四中全会《决定》把放开搞活的范围扩大到国有中型企业,提出“放开搞活中小企业”。一是明确了中型国有企业不在“抓”之列而在“放开搞活”之列。二是明确国有中型企业,在向“专、精、特”的方向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向大企业方向发展,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一部分则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突破“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格局的框架,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格局,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基本思路。十五大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不仅进一步充分地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而且提出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的方针。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方面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在积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更大的发展”的提法,比十五大的提法有了新的前进。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这充分启迪我们理论工作者,在研究邓小平理论的时候,既要牢牢把握邓小平的基本思路,不断总结新鲜经验,而不能拘泥于某一个具体的提法,也要有理论的勇气,要尊重实践,尊重生活。

在对新的实践经验认识的基础上向邓小平理论宝库提供新观点、新内容

邓小平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根据,而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近一百多年来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两个全会的《决定》根据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对新的实践所提供的新经验和新的实践所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科学的概括,提出了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命题,充实和丰富了邓小平理论这个开放型的理论宝库。

比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十五大所规划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方向指导下,明确地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一个“基础”、三个“支撑”,这就是农村经济体制的关键要素。这样的概括,是对这些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肯定,从而也为跨世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作出了根本性的规划。

比如关于我国农村发展战略问题。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把小城镇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强调这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这是一个新观点。小城镇的作用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显示出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伺志在分析乡镇企业发展的历史地位和其发展趋势时,预见到小城镇发展的前景:“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小型新型乡镇。”(《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8页)这就揭示了由乡镇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到小城镇发展的趋势。邓小平理论的最大特点,就是回应时代和人民的呼唤,及时把握时代的要求。当着小城镇建设的历史性任务开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任务的时候,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历史的敏感和尖锐的预见,为邓小平理论的宝库充实了新的命题和结论。

再比如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是在中央文献中第一次把村民自治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新的高度,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要全面地建设社会主义,他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始终没有放松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研究。他既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又致力于研究如何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间题。“调动积极性”、“权力下放”、“不要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是邓小平同志多年来在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反复强调的问题,同时,他一再强调“各种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实际情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这就是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出发,使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抓住一切可以发展的机会发展起来。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指出:“能发展的就不要阻挡”。这是直接针对经济发展而言的,也反映了他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各个领域发展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的发展之后,新涌现的建设小城镇、村民自治这样的新事物以热情的支持,并从理论高度进行新的概括,是以新的观点充实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实际行动。

再比如关于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坚持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作用是邓小平的一贯思想,十五大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在理论上有着重大突破。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把邓小平的思路向前推进,《决定》明确指出:“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这就不仅突破了长期的国有经济就是国有独资的传统观念,而且强调发展股份制在搞好搞活国有经济方面的重大作用。这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用新观点丰富邓小平理论宝库,是邓小平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是否真正把握邓小平理论精髓的最实际的检验。党中央的这些理论概括,其中就凝聚着许多理论工作者多年来的探索研究成果。这个好的发展势头,我们要坚持发扬。

理论的活力来自从群众  实践创造中汲取营养

两个全会文献对邓小平理论所作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是需要进一步地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来加深认识和作深人研究的。党中央在这方面所作出的新贡献,是同中央最密切地体验和了解人民群众的创造有着重大关系的。

邓小平理论所以管用,所以得到人民的公认,就是满足了人民对党的要求,也就是实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要求。邓小平在对十四大报告的送审稿的意见中就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报告中讲我的功绩,一定要放在集体领导范围内,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我的功劳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第21页)邓小平理论就是既对历史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本质的反思和把握,更是跟踪历史前进的脚步,同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息息相联,所以,邓小平理论始终充满着勃勃生机。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伟大进程中,十分重视从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尊重群众、尊重实践,是邓小平理论的特色,也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重大特色。有了群众实践的基础,就有了创新的勇气和坚定性。

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特别是对群众火热的现实实践的依赖,强调理论的本源性,并不是否定理论工作自身的创造意义。对于群众实践的敏感,对于群众实践本质的把握,对于大量群众实践的概括的凝练,尤其是对群众实践发展方向的揭示和引导,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理论在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广大群众的创造性功不可段,理论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也不可低估。这些年来,理论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认真总结这些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很有意义的。而在进行这方面总结的时候,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这种科学态度,是我们的楷模。我们应当从邓小平同志的科学态度中获取教益,应当从两个全会的文献对群众实践的态度中获取教益。

理论研究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

党中央在十五大的报告中就积极倡导:“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这“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学风的进一步深刻表述,也就成为我们理论工作的指导方向。“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中最根本的是“一个中心”,十五大突出地强调了邓小平所鲜明强调的“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更有着很强的针对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书斋里的理论,不是坐而论道的理论,而是指导实践的理论。因此,如同列宁曾经说过的那样,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必须力求赶上事态的发展,作出总结,得出结论,从今天的事件经验中吸取教训,以便应用于明天”。他指出:我们应当“写当前的事件并力求使我们的描述能够给运动的直接参加者和活动在现场上的无产者英雄们带来更多的帮助,能够促进运动的扩展,有助于自觉地选择耗费力量最少而能够获得最大最持久的成果的斗争手段、方式和方法。”《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9卷第190页)最及时地并尽可能准确地描述现实的历史进程,是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本来要求。邓小平在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伟大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奋斗中,一直十分注意并强调要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要及时地总结,现实的经验教训,来增长我们的智慧和才干。他经常说,没有十全十美、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要不断地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在这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有创新的精神状态,前提是敢想。而这种敢想,不是冥思苦索,而是在大量实践材料积累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思考提炼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关心火热的生活,对于离现实生活遥远的问题,对于现实还不具备作出判断的问题,就要像邓小平所教导的那样,“不争论”。因为,不仅这种争论与现实无补,而且这种争论可能陷人脱离现实的无谓的思辩式的折腾。比如,有这样一个争论,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的异同的争论。如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长期的,至少要到21世纪的中叶,那么,就没有必要去进行这种无谓的争论。再比如,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前途和命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将来同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等等。显然,一些争论离现实太远,因而这种争论的泛滥,对现实不仅无益,而且只会导致人们的精神混乱。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应当采取的态度。

我们的态度应当是:十分关心现实,十分贴近现实。这是每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之所为。

可以相信,两个全会所作的对邓小平理论的新丰富和新发展,也必然会在实践中进一步地推向前进。在跨世纪的历史进程中,我们理论工作者应当从这些方面受到启迪,获取力量。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繁荣,为进一步推进和发展邓小平理论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我们可以这样做,我们也应当这样做。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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