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是否应该一关了之?

疗养院是否应该一关了之?

当前中国有大大小小的疗养院上千所,其中部分疗养院仍然担负着国家干部、伤病老战士等国家公职人员的疗养功能。疗养院存在大量的公务人员和离退休职工,一关了之必然引发社会问题。真正的疗养院不是宾馆和旅游、休闲性质的机构,而是医疗机构。这就要求疗养院回归专业性,在市场中找到自身定位。

疗养院不是宾馆

在北戴河、大连等疗养胜地,疗养院占据着优质海岸、森林、山地等医用自然资源,并以此吸引游客前来居住,赚得营生。虽然它们在接待外来游客的同时,也作为系统内干部员工的休养之地,但其疗养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它们正在向宾馆转化。更值得高度关注的是,虽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据着地方的宝贵资源,却不能发挥这些资源的价值。

从使用价值来看,疗养院仅仅提供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休息的宾馆房间是远远不够的,其应有的价值还是利用自然资源的医用价值发挥疗养专业的功能。

上世纪50年代,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中国的疗养事业开始兴起。当时,国家有计划地在青岛、大连、北戴河、杭州、兴城、临潼、庐山、峨眉山等地设立了一批疗养地和疗养院。当时的疗养院性质明确为国家医疗机构,由卫生部下设疗养院管理科进行管理。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疗养院的数量达到887家,呈现出全面发展的势头。

当时,中国疗养事业的传授者前苏联已经培养了一批具有优良素质的疗养队伍,并形成了一套专业化的疗养体系。上世纪50年代,前苏联已有83%的疗养院实现专科化,至70年代,专科性疗养院已达92%。其中,单一系统疾病的疗养院占50%,两个系统疾病的疗养院占25%,三个系统疾病的疗养院占17%,综合性疗养院占8%。

在那一时期的中国,疗养院的专业化程度也大大加强。1955年到1957年,卫生部专门聘请苏联疗养医学专家到中国举办培训班,还先后派出多批学生出国学习。在管理上,除卫生部外,全国总工会、总后勤部等都设有疗养院管理机构。

疗养院是医疗机构,它利用阳光、空气、海滨、森林、矿泉等自然因子配合传统和现代医学,实现预防保健、慢性病治疗和伤病后康复等医疗功能。而近年来,由于我国疗养人才培养的薄弱和缺失,这一功能已经慢慢退化。疗养院虽然利用阳光、空气、海水等医用资源,但并未科学地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作用。

1994年卫生部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明确了这一性质。疗养院主要收治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职业病中具有疾病疗养、康复疗养适应征者,而不是前来休闲、旅游的人。

如今,疗养院的医疗专业功能已经退化,它们单纯依赖所占有的优质海滨、森林等自然资源为系统内的人员提供一个休息或休闲的场所,而外来游客可以自费来享用。这就演变为机关福利。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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