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源于社会风俗习气

公款吃喝源于社会风俗习气

日前,我院法学部杨小军教授就公款吃喝问题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2012年2月7日,《人民日报》第19版刊发了题为 “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公职人员一张嘴”的文章。

杨教授先后就公款吃喝的原因、现有手段的不足以及治理的方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一,就公款吃喝的原因,他认为源于社会风俗习气。吃喝之风,弥漫社会,既有自古以来的习俗,更有官场的风气,二者相互影响,彼此作用,共同发酵,散发出浓烈的腐败之味、乖戾之气、愚昧之态、谄谀之风。

另一方面,财务制度的缺陷也为公款吃喝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我们的财务制度是允许公款吃喝的。公款吃喝可以在所谓会议费、出国费、培训费、调研费、科研费等合法的项目下报销。如果没有公款吃喝财务制度的保障,官员们吃自己的饭,喝自己的酒,无论如何也不会发展到如此程度。

此外,监管失策同样负有重要责任。尽管我们下发过多份文件,试图遏制公款吃喝,但不仅没有什么效果,反倒是吃喝之风更甚。究其原因,是监管失策。正因为监管失策,才会有无处不在的大吃大喝。

第二,现有的吃喝禁令并无法起到良好的遏制作用。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出台的相关禁令多达上百项,相关部门对于公款吃喝消费的规定越来越细。但这些文件缺少保障执行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文化,并没有真正管用。因此,杨教授认为,要想管住公款吃喝之风,不能再用一般性要求、反复强调等办法,而应当用制度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改革财务制度。其一,所有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其财务制度中增设专门的公款吃喝科目,把所有专门、包含、隐藏在各个其他财务科目中的吃喝内容,单独列出来,统计汇总,让吃喝之事和吃喝费用暴露出来。其二,给公款吃喝设定财务上限。包括每餐上限和总额上限,限制大吃大喝。其三,财务科目中的吃喝项目,必须附上参与吃喝的全体人员名单和吃喝的菜单,否则财务上不能报销。其四,公款吃喝原则上禁止用酒水,绝对禁止香烟和其他物品。

其次,阳光照射监督。吃喝费用、吃喝之人和吃喝之菜单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治理吃喝之风的最好方法。我们一直采用的机关内部监督措施和方法,实践证明并不管用。要管用,必须公开,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再次,实行行政问责。要遏制公款吃喝,关键是要遏制领导干部的吃喝。对于违反相关制度、参与吃喝的领导干部和负责批准的领导干部,实行行政问责,追究其违规、失职责任。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另外,用“严刑重典”惩戒公款吃喝,是治理公款吃喝的重要“杀手锏”。具体来说,可在三个方面入法入罪:一是设立公款吃喝罪。对超出公款吃喝限制且数额较大的公款吃喝,可以考虑纳入刑法范围,严厉惩治公款大吃大喝。参与吃喝之人,均可定罪入刑,或者是对其中级别最高的官员定罪入刑。二是对于超出公款吃喝上限但数额不大的,可在法律上规定由参与吃喝之人自己负担;已经报销入账的,负责退赔。三是对公款吃喝财务造假之人以贪污罪定罪量刑,予以惩治。

同时,设立“公款吃喝罪”还必须与强化财政透明和财政监督一起进行。惩治公款吃喝之风,根本问题是权力的运行方式,要把行政审批的大权彻底搬回办公桌上,而不是酒桌上。

文章刊登后,迅速被国内多家主流网站全文转载。例如,腾讯网转载题为《杨小军:上百项公款吃喝禁令多缺乏操作性》,新华网题为《关注公款吃喝: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一张嘴》,新浪网题为《专家称我国上百项公款吃喝禁令多缺乏操作性》等,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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