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古是今,大凡想干点事、能干点事且干成过事的“官”,都会有一些感慨。张居正,这位明代因神宗年幼曾当国10年、积极推行改革并取得不少成效的内阁首辅,也不例外。他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感慨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两难”的感慨,恐是无经历之人难有的。即便有,也不会有他思考之深刻。毕竟,要“修实政”,玩虚的不行。没有实措施,难有实硕果;没有实脚步,难留实脚印,更遑论有亮点可看、有特色可观。
譬如,面对当时明王朝“私家日富,公室日贫”(《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田足民》)的现状,张居正认为,这是由于吏治不清造成的。为此,在万历元年(1573年)11月,他上疏实行“考成法”,落实责任制,以改变“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的现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使朝廷的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再如,为增强国库财力,张居正不仅带头力戒奢华,免除一切不必要的应酬,而且提出辞免按“惯例”由自己参加的篆修穆宗实录的“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同时,他还大胆建议,让明神宗节省“一切无益之费”,以“节用爱民”,“以保国本”。为此,他甚至据理力争,在万历七年,取消了明神宗向户部索求 10万金,以备光禄寺御膳之用的要求,并将明神宗晚上的课程,改到了白天,以节省灯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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