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解决立足大局
和平解决海洋权益争端,维护双边关系和地区形势稳定,是我国处理海上问题的重要政策。《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重申,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坚持自己和平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积极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繁荣。近年来,我国继续贯彻这一政策,在双边和多边等领域开展了相关工作。
2011年,中国在双边交往中,多次重申和平解决海洋权益争端的政策和愿望,并就解决双边具体问题取得了一些共识。去年7月,中日外长举行会谈,双方一致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双方要全面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各项共识,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两国关系向前发展。中国外长杨洁篪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表示双方应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为落实双方关于东海问题的原则共识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今年以来,日方不顾中国的多次反对,执意“购岛”并宣布钓鱼岛“国有化”,中国各界和海内外华人华侨再次掀起“保钓”运动。中国政府和主流民意一直强调理性维权,和平解决钓鱼岛主权,认识我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
去年9月6日,中越在越南河内举行了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双方认为,妥善解决海上问题对维护中越友好合作大局至关重要,重申将按照两国领导人的共识、国际法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坚持通过谈判和友好协商,和平解决海上争议,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双方将加快谈判进程,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双方同意加大海上问题谈判力度,早日签署《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的协议》。2011年7月7日-9日,菲律宾外交部长对中国进行了正式访问,两国外长就海上争议交换了意见,认为海上争议不应影响两国友好合作大局。双方重申尊重和遵守中国与东盟国家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此外,中国还持续推进区域性海洋合作,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工作,南海合作的学术交流也为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国家海洋局侧重于深化南海及周边海洋的国际合作,比如紧密跟踪国际海洋事务特别是周边海洋事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应对之策。加紧开展涉及周边海域划界的研究工作,为我国开展海域划界谈判提供支撑。注重务实推进,深化南海及其周边海洋国际合作。推动高层海洋外交,提高海洋事务在国家政治外交工作中的地位。推进我国与有关国家在海洋领域的高层交流与磋商等等,旨在通过一系列努力,按照我国的基本立场和主张切实做好重大海洋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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