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政府诚信,才能要求社会诚信

汪玉凯:政府诚信,才能要求社会诚信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对媒体表示,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这在今年年初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已经有所体现,该《规划》提出,要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

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剽窃、履历造假,诚信的缺失在当下的政治、经济、学术等各领域蔓延,所造成的危害也在慢慢显现。国家多次强调健全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等诚信系统,不少地区与部门也针对诚信建设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创新。

据记者了解,在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期间,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曾专门提醒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已经建立并开始运行全国联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于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和在招考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建档入库。

就此,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曾在2010年发布过相关处理意见,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所有违纪、违法的事情作出20条规定。现在则是对一些问题作了更严格规定,也建立了诚信制度。

诚信是社会的基础机制

曾经作为传统美德的诚信,之所以在今天显得如此脆弱,主要是法制的不健全降低了不讲诚信的成本,导致论文抄袭、就业诚信、考试诚信、信贷诚信等问题屡禁不止,人们恪守已久的道德底线也屡遭突破。

汪玉凯认为,一方面,和谐社会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来实现的,离开一定的制度安排和道德约束,和谐社会就失去了衡量的标准。另一方面,许多制度的实施必须有一个前提,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机制之上。如果社会诚信出现问题,制假、造假、贩假大量出现,就会给相关部门带来的巨大工作压力。

“个人的诚信水平与行动能力是建立信任的重要机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鸣政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个人来说,不讲诚信在单次利益博弈中可能会获得好处。但现实生活是多次利益博弈的过程,不讲诚信的人将无法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源。

“要解决这些现存的问题,从全社会来讲,更大的课题,恐怕是道德体系的重构。”汪玉凯说,从政府自身管理来看,目前我国出现的某些社会矛盾凸显的问题,也与政府自身管理中的问题有关。比如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诚信与公平问题;政府某些制度安排、行政措施的失当问题等。而政府作为社会诚信的引导者、监督者、身体力行者,各种不诚信问题都有可能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重构诚信应着眼社会管理视野

在如何加强诚信建设的问题上,受访专家普遍认为,一方面,应让守信者充分享受到诚信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获得更多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失信惩罚力度,使失信者付出相应代价。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由道德、经济、法律、社会等多个层面构成的制度体系,诚信建设应从道德建设和制度约束两方面入手,放在更加宏观的社会管理视野中推进。

陕西省目前已经开始尝试建设以省、市两级信用平台为主体,以行业信用数据库为辅助的覆盖全省企业、个人及社会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珠海市也搭建了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平台,实现了人口、法人及各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和交换,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涉及企业的可公开信用信息,同时为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国务院曾专门召开常务会议重点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其中,首要任务即是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

肖鸣政表示,个人诚信和从事道德决策的能力及行为是树立组织诚信和取得诚信的基础,尤其在危机时期,信任对于组织成功渡过危机则显得更为重要。

“政务诚信是确立和维护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前提和关键。政府要求社会诚信,自身首先要诚信。”汪玉凯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应成为常态,只有公开的信息是真实的,才能建立起政府的权威性,以换得公众的高度信任。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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