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喆:反腐防范机制与权利约束(2)

林喆:反腐防范机制与权利约束(2)

如何认识“反腐反腐,越反越腐”的怪圈

林喆教授认为,这个问题实际上,现在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官员越反越多。实际上是反映出,我们现在反腐败已经进入到深水区。随着中央反腐力度越来越大,很多贪官藏不住了,开始从水底浮出水面。比如我们加大了对房地产领域的整顿,房地产领域中一批贪官就浮出水面;比如我们加大对高校贪官的惩治,高校的贪官就浮出水面;我们加大了对工程腐败的整治力度,工程上面落马的官员也开始浮出水面。

林喆教授指出,我们加大了改革之初所谓的“交学费”行为的追究,认定其为渎职侵权。2006年开始打击渎职侵权,改革之初一大批让国有资产流失的官员浮出水面。另外,林教授指出,为什么2012年看上去反腐力度这么大?那是因为我们有一个2008年到2010年的实施纲要,2010年是截止年,媒体又把它称为收宫之年。所以,2012年显得我们的反腐力度特别的大,落马的官员特别的多。这一年反腐败的很大特点就是全国各地此起彼落地展开了廉政风暴,比如像广东、成都、山西等等地方都展开了反腐败的浪潮,所以有一批官员落马。

林喆教授谈到,如果我们不进行打击的话,比如我们今年一个都不抓,今年落马的官员为零,那么是不是就是说今年的反腐败很有成效呢?这样的思维显然不成立。当然,我们是越反腐,挖得越深,挖出来的蚊子、苍蝇、老虎越多,拍死的蚊子、苍蝇、打到的老虎也越来越多。所以不能得出相反的结论,说因为反腐败反得越来越多的。

构建拒腐防变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

林喆教授认为,建立这个体系关键是两个环节,第一是用人制度,一定要完善用人制度;第二是监督制度。她称之为两点一线,两个点指用人制度、监督制度,一线是贯穿于始终的党内民主制度。要真正地建立起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就必须着重地完善这三项制度。

林喆教授指出,主要有两点:一是在公检法司法部门间引入阳光制度,所有对案件的处理和过程都应该公示于众,这是避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最好方法,也就是让整个司法部门的权力运作在阳光下。二是展开对话制度,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之间展开广泛的对话,定期的对话,在局长和普通老百姓之间,在司法部门和行政机关之间展开公开对话,这是消除误会、消除矛盾的最好方法,这个对话可以半年一次,也可以几个月一次,也可以一年一次,但是一定要组织好,千万不能让对话成为一年一度的“吵架”制度。

林喆教授认为,十八大当中提出的廉政建设的任务可以用上述几个关键词概括。人民至上是反腐败的价值取向。中国的反腐败与境外、海外不同,在本质上它是党内自清行为。党管干部是我党重要的组织路线,所以干部出了错,干部有问题首先是由党来管,这样第一步就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双规),在双规期间发现有腐败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多年来我们的反腐败一直是以这样的程序进行的,每一届领导都会反复强调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性。所谓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讲的都是廉洁,这也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七中全会中反复强调纯洁党的队伍的含义原因所在。“三清”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在严明的制度中实实在在的廉洁行为,唯有人人廉洁自律,党的队伍才是干净的,干部队伍才是纯洁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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